【換樓攻略】換樓退稅 雙倍印花稅可退

 

早年香港樓市炒風熾熱,間接推高樓價。為了打擊炒風,特區政府於2010年起,先後推出額外印花稅(SSD)和買家印花稅(BSD)等樓市辣招。其中本文所提及的雙倍印花稅,是其中一種針對非首次置業人士或換樓買家而設的從價印花稅,根據規定置業者於買入單位後,須繳納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不過,如成功在指定限期內售出原擁有物業,便可申請退還雙倍印花稅。

雙倍印花稅從摸售說起

香港樓市一向升多跌少,早年有不少炒家會用確認人身份轉售物業圖利。即是一位買家在與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但在指定成交日期前(即簽署樓契及支付餘款前),以高出或低於其購入價的價錢,將其原先與業主簽署之買賣合約權益轉讓給另一位買家,俗稱摸售。為打擊此情況,特區政府繼續徵收從價印花稅(AVD)外,再於2011年11月推出額外印花       稅(SSD),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購入物業,並於24個月內轉售,便要因應物業轉售的時間繳付額外印花稅,如在6個月內轉售,稅率為樓價15%、6至12個月轉售需交樓價10%稅款,於12至24個月轉售,額外印花稅則為樓價5%。然而雖然摸售個案有所下調,但仍無阻樓價向上,政府再於2012年10月推出升級版額外印花稅,將稅項各調高5%至樓價的10%至20%不等,而有效期則由原本的最長24個月延長至36個月,於購置單位12個月後至36個月內轉售,業主需繳納樓價10%額外印花稅。

辣招第二式

在推出升級SSD的同時,政府同時推出辣招第二式「買家印花稅」(BSD),希望遏止炒風。此招針對非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買家,他們於購買住宅物業時,除了要繳付一般印花稅,亦要再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

 

至於政府一向有徵收的從價印花稅,則可分為首置印花稅、非首置印花稅及非住宅印花稅3種不同稅率,當中的首置印花稅適用於首次置業的本港永久居民,又或是於單位成交時沒持有其他住宅,如已成功將舊物業出售的買家,可獲豁免雙倍印花稅,即按照第2稅率計算。

首次置業從價印花稅:

物業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 第2標準稅率
2,000,000元或以內 100元
2,000,001元至2,351,760元 100元+超出2,000,000元的款額的10%
2,351,761元至3,000,000元 1.5%
3,000,001元至3,290,320元 45,000元+超出3,000,000元的款額的10%
3,290,321元至4,000,000元 2.25%
4,000,001元至4,428,570元 90,000元+超出4,000,000元的款額的10%
4,428,571元至6,000,000元 3.00%
6,000,001元至6,720,000元 180,000元+超出6,000,000元的款額的10%
6,720,001元至20,000,000元 3.75%
20,000,001元至21,739,120元 750,000元+超出20,000,000元的款額的10%
21,739,121元或以上 4.25%

資料來源:稅務局

其他物業買家,包括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非首次置業或換樓人士,又或是以公司名義購置單位的買家,自2016年11月4日後,無論購買的物業樓價是多少,都需要劃一繳付15%從價印花稅。需注意的是,於1份買賣合約內,同時購買多個單位,就算聲稱作為自住用途,從價印花稅亦會以樓價15%計算。順帶一提,過往購買非住宅物業,亦要繳交雙倍印花稅。不過於2020年11月,已將非住宅雙倍印花稅撤銷,買家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繳交即可。

先買後賣 一年內售出舊單位可退SSD

如有需要換樓,往往都是先購入「啱心水」的單位,然後才放售現時的舊居,在待價而沽的同時,亦可以趁機為新居裝修。不過,選擇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需要先繳付新買單位的樓價15%作為從價印花稅(雙倍印花稅),但只要於12個月內將現時持有的舊居成功出售,便可以申請退回部份印花稅,即相當於已繳稅款與第2標準稅率計算稅款的差額。但需留意,申請人必須於新居買賣協議簽署日起計兩年內,或是於出售舊單位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交退稅申請。你亦可以委託律師樓代為申請退稅。

以先買後賣方法換樓同樣要留意按揭問題。由於換樓客購入的是第二套物業,即使將來會出售舊單位,銀行亦好可能視換樓人士為非首置身份,銀行好大機會當作投資物業情況批出按揭,而批出最高五成按揭。如果換樓人士欲申請高成數按揭,可以向按保公司提供證據,證明購入單位作自住用途,獲批後有機會獲取最高八成按揭。不過獲批機會非常小,建議以先買後賣方法的換樓人士,做好資金預算,以免銀行批核按揭出現問題而撻訂收場。

退稅計算例子:

新居買入價:$10,000,000

以首置印花稅率計算:$375,000

以劃一樓價15%計算:$1,500,000

可退回稅款:$1,125,000

 

擁多於一單位 不能退稅

如買家換樓購入的是樓花,則有較多時間安排出售舊單位,可以等待新屋接近收樓,完成簽署樓契後的一年內,成功將舊單位出售並完成手續,再申請退稅。此外,亦要留意有意申請換樓退稅者如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就算於買入新單位後同時將所有持有的舊單位悉數售出,亦不能申請退稅,由於退稅申請只接受一換一,所以申請人需確保於買入新物業時,只持有一個舊單位。而且其他單位必須完成買賣手續,若有買家撻訂,同樣不能申請退稅。

 

先賣後買可免交雙倍稅

如換樓客選擇先賣後買,原則上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政府便不會將買家視為擁有多於一個單位,即買家可以按第2標準稅率的計算方法繳交從價印花稅,但如舊單位的買家突然撻訂,換樓客便要即時補回15%印花稅的差價。

 

舊單位轉名 同樣可免雙倍印花稅

如換樓客現以聯名方式持有第一個單位,可採用轉名或除名恢復首置的身份,再購買新單位以避免繳交15%的雙倍印花稅。不過,就算樓宇轉名,亦需要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一個月內,繳交印花稅。

 

以持有物業市值為700萬元為例,若二人聯名持有,轉名便需以50%業權計算,即以350萬元計算,對應印花稅率為2.25%,即78,750元(需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個月內,由律師樓代為繳交)。於轉名後換樓客購買新單位,便只需繳交以第2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以換樓客購入一個1,200萬元的單位為例,轉名後只需繳交樓價3.75%,即450,000元從價印花稅。就算連同轉名的78,750萬元印花稅一併計算,實際要交的印花稅亦只是528,750萬元,相比交雙倍印花稅的180萬元,可大幅節省超過127萬元。但要注意如轉名的對像非近親(即夫婦、兄弟姊妹、父母等),便不能獲豁免,需要繳交15%印花稅。另外,無論任何原因,如最終未能成功轉名,換樓客都需要補回相關的印花稅差價。

 

物業轉名勿低於市價20%

理論上,物業轉名的定價是由雙方自行議定,定價越低要繳交的印花稅便越少,可以節省更多。但卻不能太偏離市價。轉名時的價樓格比遠低於市價,稅務局或會於其後的7年內,追討回印花稅的差價。此外,由於轉名時會向銀行申請按揭,可助換樓客套現,用作新單位的首期,如定價太低,便未必可以套現足夠資金。所以在轉名前可先向不同銀行查詢有關單位的估價,可選擇其中最低的估價作參考,去決定最終的單位定價,注意盡量不要低於市價的20%,否則有很大機會被稅局追回差價。

資料來源: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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