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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普選的最終目的及其可行性

(原文發表於2016年5月4日)

 

4月30日《信報》社評向北京提議:

『與其打壓港獨,不如積極考慮重啟政改方案,正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所言,做好「一國兩制」的工作,就是對港獨最好的回應。』

重啟政改方案不等於各方可弄出一個中央及泛民都可接受的政改方案。泛民想爭取的方案,是希望泛民人士可參加一人一票的真普選,讓他們有機會勝出選舉而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勝利者,然後憑藉輿論逼使北京放棄對當選行政長官的委任否決權,讓泛民候任行政長官最終坐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寶座。換言之,泛民想藉真普選奪取香港的管治權。

為甚麼有人大的8.31決定?《基本法》第4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已賦與中央對候任特首的委任及否決委任權,為何還要多搞一個人大8.31決定?說白了,是中央恐怕萬一一人一票的真普選選出一個與中央為敵的特首,縱使中央有委任的否決權,但在具體執行上會弄出一個憲制危機,在國際形象上很不好看,所以才構想出8.31決定的三重大閘,意在將阻止泛民當選行政長官的大閘由最後階段中央的委任否決,改為推前到假手提名委員會等三閘,根本不讓你泛民競選者獲得提名,遑論出閘參選了,整個過程由頭到尾由港人操刀,不用中央走到台前。

《基本法》第45條及人大8.31決定與泛民對政改的企圖,本質上是水火不相容的兩個訴求。在不可能改變中央內心的恐懼前提下,重啟政改方案不可能弄出一個令泛民滿意及接受的方案。既如此,重啟政改方案對阻遏港獨又有何用?再者,做好「一國兩制」的工作,固然是對港獨最好的回應,但它不等於重啟政改方案,更不等於最終通過各方可接受的政改方案,這是兩碼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