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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讀歷史,言行知所止(2)

(原文發表於2016年427日)

 

為甚麼我說,如果年輕的港獨者稍讀一點中國現代史,他們就不會在《中英聯合聲明》承諾50年不變的限期屆滿前的30年,愚蠢地提出討論2047後的香港前途問題,尤其是提議把獨立自決作為一個公投選項?

先講一點香港回歸的故事。 

中國素來都視「統一台灣」為首要目標,在1979年提出的「一國兩制」,本來是為台灣而設的,祇是後來不得不先解決香港問題,才將此用於香港。 

大家認識黃文放嗎?黃文放是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台灣事務部部長,於1982年參與長期主管港澳事務廖承志領導的五人小組,專責研究收回香港具體安排。

根據黃文放的回憶,直至1981年4月,中國政府對香港97問題還未作出決策,還期望英國不要提出香港前途問題,不要逼中國表態。相信不少人都知道,新界租約問題,是1979年港督麥理浩訪問北京時,主動向鄧小平提出的,當時麥理浩要求鄧小平,同意港府批出的新界土地契約,有效期可以超越1997年,鄧小平拒絕;同時,亦明確告訴麥理浩,中國對於97問題,現在未有政策,希望英國人不要太早提出這個問題。鄧小平又說,到了1997年,無非兩個可能:一個是中國收回,另一個是維持現狀。但不管怎樣,中國都會採取特殊政策,充份照顧香港的特殊情況,請投資者放心。及至1981年4月3日,英國外相卡靈頓勳爵(The Lord Carrington)訪華,再向鄧小平詢問中國如何處理97問題,最後鄧小平回應:「對這個問題現在不能說更多的話」。事後,鄧小平終於指示有關部門,研究香港問題。 

黃文放解釋,所謂有關部門,就是由廖承志,召集國務院港澳辦、新華社香港分社,連同調查部(中國官方情報機關)、對外經貿部和中國銀行,開會研究如何處理香港前途問題,當時新華社香港分社主張以「澳門方式」維持香港現狀──即中英兩國確定香港主權屬於中國,但仍維持英國管治,而港澳辦則準備兩個方案──收回香港主權和維持現狀。隨後,鄧小平向廖承志說:「再簽一個不平等條約,我們就都變成李鴻章,任何一個政府都會垮台。」最後,廖承志領導港澳辦及新華社香港分社草擬報告,向中共中央正式建議1997年收回香港主權,但要同時保持香港的自由經濟制度,並保留香港政府的原有官員。到了1981年12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正式拍板,決定1997年收回香港。黃文放又提到,在上述的中央會議,最後趙紫陽講了一句話:最衰是英國人,如果等中國國力更強大才談這問題,不是更好嗎? 

之後,鄧小平指示廖承志須在三個月內,交出解決香港問題的具體方案──即如何制定特殊政策,俾能做到既收回香港主權,又能維持香港的長期繁榮,從而繼續為中國所用。1982年1月廖承志成立小組,研究上述政策,黃文放亦是成員之一。再後,北京確定「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的方針,往後的事,都是眾所周知了。 

上述歷史的核心意義是,中國直至1981年底,對香港1997年後的前途仍未作出決策,但不排除維持現狀(即中英兩國確定香港主權屬於中國,但仍維持英國管治)。祇是英國不知進退,一再忽略中國要求不要太早提出香港前途這個問題的警告,透過到訪中國不同的政府高官頻頻要求中國盡早處理97問題。結果是適得英國人(可能亦是大部份港人)的反,中國於1982年決定收回香港主權。 

回到現實,如果年青的港獨份子現時起就不斷鬧事,要求中國承諾2047年後維持真正的一國兩制,甚至公投自決,要求獨立。從上述歷史教訓,中國最終的反應一定是提早結束一國兩制,實施一國一制並重手鎮壓港獨份子,以至激進的泛民。 

試想想,1982年中國仍在崛起初階,綜合國力不大強,它已不肯在確定香港主權屬於中國的情況下,讓香港維持英國管治。讓香港那樣,中國最高領導視之為「再簽一個不平等條約,我們就都變成李鴻章,任何一個政府都會垮台」,現在年青的港獨份子要求獨立,亦即要求中國放棄香港的主權,那不啻是要求中國最高領導簽一個不平等條約中的不平等條約,要求他們成為賣國賊中的賣國賊,遺臭萬年,要求中共付上可能亡黨亡國的代價。中國肯飲這個超級苦杯嗎?它有甚麼誘因願意這樣做?提早結束一國兩制,實施一國一制並重手鎮壓港獨份子,以至激進的泛民,反倒是一個代價較輕、出師有名及對得起歷史、國家和人民的抉擇。 

正如1979年至1981年英國的不知進退,港獨份子和他們的同情者及縱容者的不知進退,他們要爭取的,最終一定同樣會適得其反。沉默的大多數,客觀上是縱容了港獨,最終一定反受其害,屆時可別怨天尤人!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