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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雜談(4)

﹙原文發表於2016年2月26日﹚

 

警絕來者,執法要果斷,司法要嚴明

 

旺角暴亂爆發前,在現場站在的士頂上號召群眾集結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事後匿藏了十多天,221日終於被警方破門入屋拘捕。

 

對維持治安及負責執法的警方來說,除了當場遏制暴亂外,事後還一定要對違法的暴亂者迅速追捕到底,不可讓他們逃避法網,這樣才可對同類罪行起阻嚇作用,防止它們日後捲土重來。今次的暴亂,警方的追捕行動明顯較佔中更快更有力,預料更多當晚參與暴亂的激進分子會陸續被緝拿歸案。

 

在歐美國家,同樣出現過暴動後,警方進行「大搜捕」的情況。英國於2011年夏天爆發嚴重騷亂,幾個城市的街頭成了戰場,暴徒四出破壞、襲警及搶劫。暴動平息後,警方迅即展開鐵腕行動,憑著「天眼」錄像及民眾舉報,四出搜捕施暴者,結果有2,200多人被捕,遭起訴的以千計。為了配合警方果斷執法,一些地區的法庭要24小時審訊,快速對暴徒定罪。

 

相較之下,佔中後香港警方和法庭對犯法者的處理就太過差勁了。檢控有關案件時警方很遲才將案件帶上法庭,令到有關檢控出現重大延誤;相對於數以萬計的違法者,被拘捕起訴的不外157宗,大部份發起「佔中」行動的煽動者或領袖人物至今仍未遭受檢控或逃過任何形式的懲罰;在上述157宗檢控,判刑的僅68宗,而量刑之輕[見《旺角暴亂雜談(2)],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今次警方和法庭的表現會否脫胎換骨?我們且拭目以觀。

 

新思維民調有可信有不可信

 

標榜走「中間路線」的政黨新思維委託民調機構,於21214日以電話隨機抽樣訪問1,000名介乎1861歲市民,調查他們對旺角衝突的取態,發現近90%受訪者反對暴力事件,45%表示譴責,近43%表示「體諒但並不贊成」,但表示贊同的亦佔12%。對於誰應為事件負上最大責任,超過50%受訪者認為是示威人士,其次有25%認為政府要負責,另外20%認為泛民政黨應負上責任。調查亦同時訪問了受訪者對警方處理手法的態度,有超過40%受訪者認為警方處理手法「過分暴力」,但亦有34%受訪者認為警方處理手法恰當,11%認為執法不力。

 

今次暴亂警方展開「大搜捕」的同時,設立了一條報料熱線,讓市民提供有關暴動當晚的種種證據,包括錄像、相片和目擊的實況等。據悉市民反應十分踴躍,紛紛舉報,可見激進分子的暴力行為已引起公憤,公眾多數支持警方的拘捕行動,這跟大搜捕拘捕暴亂分子之多相吻合,所以民調說近90%接受調查市民反對暴力事件是可信的;45%受訪者表示譴責,12%贊同,這些都可信。43%表示「體諒但並不贊成」,這麼大比例的人對暴亂分子的暴行居然體諒,與整體市民的負面反應程度完全不吻合,就難以令人置信;超過50%受訪者認為示威者應負上最大責任,20%認為是泛民政黨,這兩個百分比比較靠譜,但說25%認為政府要負責,居然較泛民政黨要負責的百分比還高,就令人費解;超過40%受訪者認為警方處理手法「過分暴力」,這個答案最不合理。就媒體報導及電視畫面所見,警方大部份時間都被暴力分子以眾暴寡,處於捱打狀態,血流披面,身負輕/重傷者眾,使用「過分暴力」的是暴亂分子,而非警方。

 

我不會懷疑「新思維」的民調弄虛作假,但可能是問題的設計有所偏差,導致一些不準確答案的出現。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