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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讓青春綁在買樓上

 (原文發表於2015年6月18日)

劉鳴煒被年青網民肆意撻伐的事件,值得年青人(甚至在金錢上傾力支持他們的父母)反省,究竟年輕人是不是應該不惜一切代價,非買樓不可?

《信報》首席顧問及著名投資專欄作家曹仁超說:

「最可悲的是香港人最大的願望竟然是買樓收租,包括大學生。……即使好運或者憑父蔭,25歲前儲到首期,開始供款,供到45歲為止,到時都不用想創業了。所以我經常寄語年輕人,不要讓500呎綁住你的青春。」

《信報》5月22日的社評說道:

「創業與置業,魚與熊掌,最好兼得,倘若不行,就惟有作出抉擇。青春不綁在500呎之上,可以發揮的空間理論上無限大。就算缺乏創業的主觀願望或者客觀條件,年輕人同樣可以選擇面對現實,放下買樓的心理包袱,想看電影就看電影,想去日本就去日本,逍遙自在。假如年輕人擺脫單向的從眾模式,懂得沉澱於多元的批判性思考,自然能夠輕易地發現,置業祇不過漫漫人生其中一個選項而已,沒必要為了這個選項把自己壓得喘不過氣來,做不做樓奴實在是自身取捨。祇要大家都能為自己的抉擇負責便是了,因為這是你的生活、你的人生。」

我完全認同曹先生及《信報》社評的看法,但稍有一點補充。曹先生及《信報》社評將創業與置業相提並論,兩者衝突,產生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之窘。問題是,年青人有許多人生目標,買樓與創業頂多是其二,而且未必是他們最大的目標,讓買樓壟斷一切,十分不智。別說它們不是自己最大的人生目標(對有理想、抱負及想在國家社會有一番作為的青年,最大人生目標往往是非物質的),縱使是,亦不值得為一棵樹而犧牲一片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