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減薪面面觀 (5)

立法會議員的尷尬與為難

某些論者認為立法減薪是把立法會擺上檯,令立法會左右為難。立法會議員呂明華便道:「立法會是一個嚴肅機構,進行立法解決一次勞資糾紛,令人有輕率的感覺,不夠嚴肅,是誤用立法,也令立法會處於尷尬地位。」持類似看法還包括宋立功和一些其他立法會議員。

這就奇了,這次立法減薪不是一次普通勞資糾紛,而是政府與三十多萬公務員及政府資助機構員工的可能勞資糾紛,這個糾紛可以是三十多萬個法律訴訟,它關乎政府要補塞現時公務員調薪機制的漏洞、減輕未來龐大財赤的努力、減低向七百餘萬市民加稅的機會,以及恢復香港競爭力,這麼重要的事還說政府「輕率」,「不夠嚴肅」、「誤用立法」,真不知據何所而云言!

說擺立法會上檯,令立法會尷尬就更荒謬。立法會主要功能不是立法嗎?人家尊重你們這些尊貴議員,草擬了這樣一條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法案,交給您們審議,你們竟然想逃避應有責任,對得起供養你們的市民嗎?尷尬、尷尬,為什麼會尷尬?左右為難、為難,為什麼會為難?如果你們本著良心,以香港七百萬市民整體利益為依歸,深思熟慮後,投你們神聖一票,怎會尷尬、為難!還不是因為你們有私心,田北俊一語道破,你們「支持減薪,因為市民贊成,反對立法,因為公務員反對,兩樣選票都要」。

 

三輸?

民主派和來自工會的立法會議員指責政府立法減薪,造成政府、公務員和市民三輸。立法減薪,會否真如他們所言形成三輸暫且不論,但如果不立法減薪,則肯定會三輸,而且輸得很重(以政府、市民為例,公務員體制的深縱改革、減輕龐大財赤、盡量不加或少加賦稅、更快地恢復香港競爭力及加快經濟復甦都可能部份或全部泡湯,不泡湯亦會使趨好的過程延長,至於可能出現無日無之的府職官司及隨之而來的嚴重內耗就更不在話下)。不立法減薪,甚至不減薪,公務員亦會輸,為什麼?道理很簡單,因為這樣會令香港本已十分不妙的經濟進一步沉淪,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公務員最終一定自吃苦果。立法減薪通過後,三輸在下述條件下才會出現:大部份市民同情及支持公務員。只有這樣,公務員才有力量及膽子搞大規模的及置政府運作於死地的對抗。這種情況有多大機會出現,各位朋友不妨自己思量一下。

 

為選票機關算盡 小心反而失之

為什麼要反對立法減薪,議員們總有道理的:張文光批評減薪條例草案是名副其實的「惡法」,「董建華總是以改革為己任,以破壞為結束」;吳靄儀認為立法減薪是「翻版釋法」;余若薇則說,立法減薪就像在比賽途中更改規則,令自己得勝;李卓人批評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漠視國際勞工法,是「三違反」,又說:「將工資集體拉低的人,才是我們的公敵」。

他們反對理由充份否,不遂一深入評論了,一言以蔽之:牽強!牽強亦照講不誤,大抵必有所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猜他們志在龐大之公務員隊伍的好感和票源也。

不過,尊貴的議員們請注意,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動輒拿七百萬港人福祉來換選票,不管裝飾得多巧妙,你們可蒙蔽他們於一時,卻不可蒙蔽他們於永遠,私心早晚總會暴露的,到時選票就要離你們而去。

條例草案投票前,董建華約見立法會議員,游說他們支持立法減薪。與劉炳章會面二十分鐘,董游說他投贊成票,劉答道,自己代表的界別有不少公務員,投贊成票會流失很多選票。劉炳章真是坦率得可以,別人怎樣看他我不大清楚,我個人就寧愛真小人,不愛偽君子。

 

唇亡齒寒大可不必

部份身為打工一族的市民,對減公務員薪思想比較複雜和矛盾,心底裏,他們亦認同公務員薪酬偏高,應減薪,但又恐公務員減薪激發自己老闆採取相同行動,減到自己頭上,豈不應了「今日吾軀歸故土,它朝君體也相同」?所以一旦被問是否贊成公務員減薪,衝口而出就是「反對」、「不贊成」。這種唇亡齒寒的憂心是過慮了,按現有的調薪機制,公務員的薪酬因應私人機構員工薪酬變動而變動,而不是相反,此其一;盡管過去五年,公務員的薪酬有加無減(即使涷薪,不外是受市場薪酬趨勢調查影響的部份不加,但每年按年資的部份仍是照加不誤),私人企業還是不絕減薪裁員,不以政府的薪酬政策馬首是瞻,此其二。

公營和私營部門的互相減薪,會否形成某種惡性循環?應該承認,是有這種後果的,但不會嚴重。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