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減薪面面觀 (3)

妥協不一定好,企硬不一定壞

在立法減薪這宗事件,主張政府妥協大有人在。信報七月六日社評道:「在多元化的開放社會中,政治被視為妥協的藝術………聲稱要做強勢特首的行政長官似乎誤墮毛(澤東)式思維泥淖,想要嬴,不願讓步。………..特區政府如有些政治智慧,有些想像力,不難找到妥協辦法。著名經濟學家加布雷思說,政治並非可能之藝術,而是在災難和為難之間擇一。特區政府不願妥協,不要為難,其結果將是一場災難。」立法會議員呂明華認為:「民間智慧處事注重“忍”字。為著維持社會安定,避免抗爭,政府在處理這次減薪風波時,也可以“退一步海闊天空”來處理」。

強調妥協為處事最佳原則的人,可能忘記在政治危機中,決策人要不斷地審時度勢,在特定時空和條件下,尋找最佳應付方案。如果妥協最有利,從之;反之,如果不妥協最有利,則企硬。應軟還是硬,軟硬兼施,還是軟中帶硬而以軟(或硬)為主,沒有常態常型,不能一概而論,一切當以長遠利益為圭臬。毛澤東在抗日戰爭爆發後,言必推蔣介石為全國領袖,自願接受蔣的領導,極妥協之能事;解放戰爭初起,毛澤東隻身飛重慶與蔣介石舉行和平談判,期間頻呼「蔣委員長萬歲」,屈之最也;但當中共取得徐蚌、淮海等重大戰役的勝利,征服了整個中國長江以北的廣大地域,盡管國民黨卑曲屈膝求和,盡管中國人民普遍希望國共和談休戰,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最終仍是堅決橫渡長江,南下統一全國。同樣一個毛澤東,為甚麼時而軟(妥協),時而硬(絕不妥協),是人格分裂嗎?當然不是,此一時彼一時,毛澤東只是在不同處境下,選擇當時可選取的最佳手段去達到最佳戰略目標而已,這個手段可以是妥協,可以是鬥爭,唯最佳整體利益是尚!

一切非議董建華政府不肯妥協的人,必需明確指出,如果不減公務員薪(公務員團體最歡迎的妥協),怎樣才可減輕財赤,靠加稅嗎?市民及商界齊起強烈反對,怎辦?如果不用立法減薪,政府如何才可按薪酬趨勢調查調減公務員的薪酬而可免於可能被後者不絕起訴;在鋪陳妥協和企硬各種利弊後(這些利弊,政府不可以公開說,但非議之士迄今絕少深入觸及),指出為甚麼妥協較企硬更可取。否則,論者有紙上談兵及看法偏頗之嫌,處事不應為妥協而妥協!

關鍵時刻絕不妥協又不僅限於如毛澤東般的革命家,自由經濟國家的政治領袖亦優為之。六、七十年代英國是一個社會福利瀰漫的國家,大型國企林立,工會的勢力如日中天,工人為了增加薪酬福利,動輒發動大規模罷工,政府往往妥協了事,結果老闆階級對經營望而卻步,資金外流,而英國經濟亦因而一蹶不振。戴卓爾夫人上台後,在七十年代末期起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以求革掉英國人安享免費午餐的意識及重振英國經濟,並以鐵腕手段對付工會發動的各式罷工,有時不惜動用軍隊接管。鐵娘子擇善固執、不輕妥協的作風,贏得巨大成果,英國經濟脫胎換骨,英國成為歐洲最富活力、增長率最高國家之一。工黨貝利雅政府上台後,不得不一仍舊貫,實行無戴卓爾夫人之名、有戴卓爾夫之實的政策。由此可見,妥協不一定好,強硬不一定壞,看客觀形勢而定。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