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買賣“冷靜期”不可取

時 常 覺 得 香 港 人 要趕 上 潮 流 的 傾 向 很 強 烈 , 強 烈 得 有 時 淪 於 不 分 好 歹 、 生 搬 硬 套 , 穿 時 裝 是 這 樣 , 迷歌 星 影 星 是 這 樣 , 甚 至 政 府 施 政 亦 是 這 樣 。 總 之 , 西 方 先 進 國 家 流 行 的 , 我 們 就 要迎 頭 趕 上 。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成 立 以 來 , 做 老 闆 的 在 出 招聘 廣 告 要 格 外 小 心 , 廣 告 字 眼 絕 對 不 能 講 明 要 請 男 的 還 是 女 的 , 年 齡 更 是 不 可 觸 摸的 禁 區 。 追 求 平 等 自 是 應 該 的 , 但 用 這 種 形 式 去 顯 突 平 等 , 是 否 有 點 矯 枉 過 正 、 欺人 自 欺 ? 聘 人 不 免 要 講 條 件 , 男 或 女 , 年 齡 往 往 是 工 作 所 需 條 件 之 一 , 與 歧 視 其 實沾 不 上 關 係 。 歧 視 條 例 縱 使 可 禁 止 廣 告 列 明 , 卻 改 變 不 了 聘 請 者 心 中 的 標 準 , 如 果他 想 招 聘 年 青 男 女 , 不 符 合 條 件 的 應 徵 者 還 不 是 石 沉 大 海 , 此 等 應 徵 者 機 會 根 本 無絲 毫 增 加 ! 浪 費 人 力 物 力 , 莫 此 為 甚 。

最 近 , 律 政 署 可能 又 犯 同 樣 毛 病 。 較 早 時 候 , 它 想 效 法 西 方 先 進 國 , 在 物 業 買 賣 方 面 推 行 “冷 靜 期” 制 度 , 現 在 廣 泛 諮 詢 意 見 。 在 西 方 , 當 買 賣 雙 方 簽 妥 正 式 買 賣 合 約 , 買 方 可 以 有 十天 八 天 的 冷 靜 期 , 考 慮 清 楚 是 否 真 的 想 買 , 如 果 他 決 定 退 出 交 易 , 他 是 可 全 身 而 退的 。 換 言 之 , 買 方 可 以 合 法 悔 約 。

個 人 認 為 “冷 靜 期” 在 香 港 不 大 可 取 :

  1. 冷 靜 期 對 購 買 者 是 一 個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過 程, 這 點 很 易 理 解 , 但 為 什 麼 一 定 要 安 排 在 簽 妥 買 賣 合 約 之 後 而 不 是 之 前 ? 為 了 簽 約, 買 賣 雙 方 ( 甚 至 包 括 經 紀 ) 費 了 許 多 時 間 、 精 力 , 最 後 竟 然 這 般 容 易 就 不 歡 而 散, 不 是 太 浪 費 嗎 ? 這 個 過 程 如 安 排 在 簽 約 前 , 就 合 理 得 多 了 , 買 方 應 該 在 簽 約 前 深思 熟 慮 , 三 思 而 後 行 , 他 要 對 自 己 的 決 定 負 責 ;

  2. 冷 靜 期 是 買 方 的 自 由 選 擇 , 賣 方 卻 是 身 受 約 束 , 毫 無 選 擇 , 這 種 做 法 違 反 公 平 公 正 原 則 , 對 賣 方 太 不 公 平 ;

  3. 香 港 人 投 機 性 特 濃 , 冷 靜 期 為 投 機 者 提 供 了 額 外 的 、 無 需 代 價 的 發 財 機 會 , 會 助 長 炒 風 ;

  4. 冷 靜 期 大 大 增 加 了 交 易 成 本 。

律 政 署 、 監 管 局 要 推 行 “冷 靜 期” , 實 宜 慎 之 , 不 要 愛 民 變 成 擾 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