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恐懼全面普選

民主派最近一、二年不斷提出「還政於民」,要求2007年實施一人一票普選特首;在2008年普選立法會議員。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後,他們鼓吹普選更形起勁,既要求修改基本法,又要求特首廢除委任區議員,一時弄得希望政制改革循序漸進的中央大為頭痛,某些國內基本法草擬委員甚至暗示民主派想搞港獨。

 

民主派是不敢亦不能搞港獨的,縱使他們想搞,香港市民亦不會答應。但民主派鼓吹普選確實存有野心,就是想透過普選奪取香港政權。

 

97之初,香港市民要求民主之聲不算太大,他們更冀求的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他們對民主派逢中必反、逢董必反,是相當反感的,2002年之前,民主派聲勢一直走下坡,民建聯則蒸蒸日上。但董特首及其管治班子過往幾年的罔顧民意和施政失誤觸發了市民的無奈感,使他們深深感到,在現時的小圈子選舉制度下,被選出來的特首祇懂得向中央效忠,香港的民意,他是不放在眼內的;特首無能,令市民吃盡苦頭,祇要中央撐他,他仍可好官我自為之,誰也莫奈他何!這種無奈感越來越濃,終於觸發七‧一大遊行,繼而使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壓倒性大勝。必須承認,時至今日,民主派所鼓吹的盡快普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反映了主流民意。民意的逆轉,和中央選錯及續撐特首有脫不開的關係,世事之吊詭,莫過於此。

 

面對全面普選特首及立法會議員這種主流民意訴求,中央該怎麼辦?我看祇有兩種選擇:

 

1.      循序漸進地推行政制改革,但循序漸進不能漸到令全民普選永無了期,頂多到2012就得普選特首,2013年普選立法會議員,過度延遲是很難有說服力的。再者,2007年再循選舉委員會選出特首的方式,必須稍為改變,要一定程度反映市民的認受性,不能老是選舉委員會投票了事。而2007年選出的特首,首要條件是具備傑出的領導能力;

 

2.      乾脆接受民意,於2007年全面普選特首及於2008年全面普選立法會議員。

 

全面普選可能會選出民主派特首和立法會超過半數的民主派議員,許多人對此不無恐懼。這種恐懼其實大可不必:選舉的精髓在於可上可下,今日大家信任你,推你上台,他日你無能,喪失大眾的信任,自可同樣推你下台。民主派仍沒當權,在台下做其百彈齋主,在議事廟堂夸夸其談,如果大多數市民選他們,就讓他們執政,看他們在台上有甚麼能耐!還記得波蘭團結工會的領導人華里沙嗎?華里沙領導波蘭人民反抗波共時光芒四射,到波共垮台,華里沙被選為首屆波蘭總統,但由於缺乏管治國家的能力,一屆做滿就被轟下台;全面普選是大勢所趨,又是基本法所規定的,始終要來,來則自然會為民主派提供機會 (民建聯及其他政黨何嘗不然,有能者居之也),就當它是一個香港政治發展必須經過的一個階段,一個必須付出的代價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