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三不

擱筆不覺一個半月,近日幾位讀者朋友不約而同垂詢,有的以為我到國內尋找商機,有的以為我抱病在身,其實甚麼都不是。繼早前邀請轄下一間分行全體同事到東非旅遊,五月中又再邀請另一間分行十多位同事暢遊南非,自己親任領隊,邀請遠遊是獎勵他們過往一年成績出色。旅遊歸來後,俗務纏身,忙得喘不過氣,文章之事,不知不覺放下,謹向讀者致歉。

 

談到旅遊,我想講講我的旅遊三不。甚麼三不?不在旅行社導遊帶你光臨的商店購物,此其一;不參加旅行社所提供的自費節目,此其二;不在旅遊區購物,此其三。

 

旅遊經驗豐富及深諳購物之道的朋友,對我的三不應會不言而喻,但看完此文,當有更深刻的體會。經驗較淺的,分享我的體驗相信不無裨益。

 

旅行社導遊帶客到某些特定商店購物,商店會給旅行社及導遊回佣,這早已不是秘密,但回佣有多少?許多人大抵會認為不外為購物額的2030%,如果你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回佣遠遠超乎此數!每每高達50%

 

回佣比率固然重要,但售價更重要,我發覺導遊帶客進入的商店,同樣物品的售價,往往為本地人購物價的2.5倍至3倍,也就是說,旅行社客人所購物品,價格貴過當地人150%200%,旅行社與商店聯手令團客成羊牯。有時候,導遊不用帶客人到商店,乾脆在旅遊巴士內給人看貨辦,這些物品價格就更昂貴,往往為本地人購物價的46倍。導遊拿著客人的入貨單向生產商低價購貨,轉手高價賣給客人。

 

去年我和幾個朋友一起到紐西蘭旅行。途中,導遊先後在兩間商店停下,推介客人購物,一對朋友夫婦對鹿、羊產品很感興趣,我當時就勸他們忍手別買,等到奧克蘭時自已到專門店買,朋友夫婦購物衝動性大,最終還是耐不住,當場就買。

旅程尾聲時,我私下帶朋友夫婦到奧克蘭專門店參觀,朋友夫婦看到相同產品的售價,不禁目瞪口呆。謹將他們所購相同產品兩種價格列成下表:

 

 

 物品

 

 

 數量

 

(A)  旅行社推介商店的價格(紐西蘭元)

(B)  非旅行社商店的

價格(紐西蘭元)

 

 

A/B()

鹿尾巴

60gm 一條

238

90

2.6

鹿蹄筋

一條

80

37.5

2.1

鹿鞭

128gm一條

55gm一條

190

55

70

25

2.7

2.2

駝羊毛地

7呎乘7呎一張

1,644

650

2.5

靈魚花膠

1kg

610

310

2

A級鹿茸

50gm

288

64

4.5

羊胎素精華

一盒(4)

206

60

3.4

 

大大小小物品,朋友夫婦在導遊推介的商店用了3,759紐元(當時為HK$20,675),在奧克蘭專門店,如自己購買不外1,455紐元(當時為HK$8,000)

 

有時候,導遊還帶客人到賣次貨的商店。我某年到東歐旅行,到維也納時,導遊說帶我們到SWAROVSKI專門店購買水晶產品。到該店時,我馬上覺察它不是專門店,該店按SWAROVSKI標準價單打了個九折給我們的團友。大破慳囊的團友不久就發覺所購水晶多有瑕疵。

 

旅行社推介的自費活動取價十分利害。在一次埃及之遊,我在亞斯旺參加了一個參觀阿貝辛布神殿(ABUL SIMBUL)的自費節目,付與香港旅行社180美元。旅行社遣派一個當地導遊陪同我們坐車到機場(不用五分鐘),即場買機票飛到神殿,我們自己進內參觀。參觀完畢,坐機乘車回酒店。我發覺團友完全可以自己去,所費不外五、六十美元。旅行社依靠資訊的壟斷,幾乎不費分毫,不費吹灰之力,就賺你每人120130美元(且不計算他們買機票門還有團體折扣);在紅海洪加達,透過領隊安排,我自費參加「越野四驅車之旅」,付了100美元給領隊,稍後我發覺如果自己在酒店附近的本地旅行社報名,相同的活動不外40美元;在巴黎,自費參加香港旅行社舉辦的「羅浮宮二小時遊」要45歐羅,旅行社包門及旅遊車接送,但自己坐地鐵去連門不外1314歐羅。

 

明知旅行社及導遊有回佣而仍然購買的團友,往往基於不同原因:認為回佣應屬合理,導遊工作辛苦,底薪不高,就讓他們賺點回佣幫補一下罷;不管回佣有多高,不管較本地人所購買的價格貴多少,祗要售價平過在港購買,就化算;導遊既然說不於此店此刻買,就再沒購買機會,縱使貴些,都買罷,總不成空手回港。

 

我對上述理由不大苟同:回佣額往往很高,旅行社不是賺少少,而是賺很多,在購買貴價貨時,團友多付的動輒數以千、萬元計,同情心不宜濫用;在港售價10,000元的貨品,外地原本售3,000元,由於旅行社或導遊的介入,現售8,000元,平過港價,就叫化算?;說此刻不買,就再無機會,這種提法往往言過其實,祇要事先打聽清楚(自助旅遊資料便很有幫助),不難找到旅程空隙,在本地人消費的平價店中購物。

 

香港旅行社在團費方面,由於競爭激烈,收費十分克己,但在帶客購物及推介(有時形同壓逼)自費活動方面則不擇手段地謀取暴利。

 

對旅行社在團費的克己,我是十分同情的,但對他們為謀暴利不擇手段,以致深深地損害消費者利益,我卻感到十分忿慨。我寧願旅行社提高團費,有合理利潤,而在購物及自費節目兩方面放過客人﹝收取合理回佣(例如照成本價加1020%)則可接受﹞。

 

旅遊區的店舖,取價一般較昂貴,對遊客尤其如此,貴3040%等閒事。要買,我喜到本地人消費的購物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