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內地孕婦,不可畏首畏尾

醫管局處理內地孕婦問題不力,衍生幾個嚴重問題:

 

1.          九七回歸之後,內地孕婦蜂擁來港分娩。根據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資料,父母均非港人的嬰兒數目近年急劇增加,由2000年的620名,增至去年的9,273名,今年首九個月更已突破10,000名,為六年前的16倍。大陸孕婦不祇導致產科醫務人員人手不足,也使兒科病房和急診室承受沉重壓力,四成床位被內地產婦佔去,額外繁重的工作,令許多醫護人員時常處於超負荷狀況,不少護士因過度超時工作而辭職。

 

2.          內地孕婦不但擠爆公立醫院,亦攻陷私家醫院!聖保祿醫院七成產婦來自內地。

 

3.          本地孕婦,則備受床位和服務不足、費用提高的困擾。

 

4.          許多內地孕婦精於賴數,利用香港先進設備和優質的醫護人員後,不付賬便溜之大吉。最近一年的賴賬(連本地產婦)為三、四億元,而且有越來越龐大之勢。其實,縱使她們繳足費用(公立醫院每天收費是3,300),港府的補貼仍高達六、七成,香港市民要承擔內地產婦的賴賬和補貼。

 

5.          更要命的是,根據2001年居留權(莊豐源案),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第廿四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裁決「不論其父母是否在港定居或擁有居留權,在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均有居港權」。「給寶寶一生最珍貴的禮物:香港永久身份証」遂成為不那麼富裕的內地孕婦千方百計來港產子的誘因。這些內地孕婦所生子女都自動擁有香港居留權,對將來香港的社會福利、教育、醫療及就業都造成很大的衝擊。

 

面對這些嚴重問題,特區政府會怎辦?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透露:

 

(1)   政府研究在簽發通行證予內地孕婦時,要求她們先來港作產前檢查。

 

(2)   確保本地孕婦優先獲得醫療服務,當局會與醫管局以及私家醫院,統計內地孕婦來港生小孩的數字,再研究措施,防止有人濫用本港資源。

 

辦法(1)有助確保孕婦健康,卻無法阻止臨盆孕婦到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產科醫療服務不足,優先處理本地孕婦,有助安撫她們,但長遠之道,是消除不足。

 

上文所提到的5個嚴重問題,(1)(3),其實是產科服務需求大增而供應跟不上的問題,基本上是一個經濟問題,解決之道在增加供應。

 

如果香港市民不願承擔內地產婦的醫療補貼,醫管局大可取消補貼,十足收費。

 

要解決內地孕婦賴數,醫管局大可規定她們入院前要繳足按金,政府並立法規定,虧欠住院費的內地孕婦,不得出境,得在拘留所服刑,以收阻嚇之效。

 

5個問題中,第5個其實才是要害,家境越貧的內地產婦,越有誘因蜂擁來港分娩。既然堵截內地產婦入境會造成歧視,推行上有困難,乾脆就果斷地尋求人大釋法,推翻終審法院對莊豐源案的裁決,從而取消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最大誘因,及防止內地孕婦所生子女自動擁有香港居留權所衍生的衝擊。

 

根據前基本法草委兼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透露,「莊豐源案」裁決與《基本法》起草原意存在落差(換句話,裁決不符合原意),關鍵時刻尋求人大釋法,有其實際需要,我們不必動輒將之與破壞香港高度自治掛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