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報導新聞,而是虛構新聞

先做文抄公,照抄蘋果日報財經地產版10月12日一篇報導: 

「王文彥撻豪宅 勁蝕 420萬

2011年10月12日 

【本報訊】政府計劃起居屋打擊樓價,連中原地產創辦人兼大股東之一的王文彥也看淡後市。市場消息指,王文彥今年6月以2950萬元購入尖沙嘴擎天半島,即使已付樓價一成「大定」仍撻定,損失420萬元。連地產界巨頭都撻定,對後市極具啟示作用。 

土地註冊處的文書之註冊摘要顯示,擎天半島1座40樓以上C室,今年6月5日透過中潤置業有限公司以2950萬元連租約購入,買家為王文彥太太周春嬌,有關買賣交易亦已於同月25日向稅務局繳付125.38萬元釐印費﹔王太亦已付樓價一成定金,即295萬元,餘下90%樓價,需按合約本月3日或以前付清,以完成交易。 

不過,有代理稱舊業主昨親口證實,單位最終撻定收場,沒收近300萬元定金後,現開價3100萬元重新放售。 

記者昨日致電王文彥求證時,接電話的人「咁蹺」恰巧是王太。記者問她是否早前買了擎天半島一單位,但最後撻定,她最初不肯回應,但在連番追問下,也沒有否認,只說「唔好意思,我老公唔鍾意我接受訪問,唔畀我再講呢啲嘢,對唔住」,王太欲掛線之際,記者再追問她怎看後市,「後市應該冇嘢,股市都升返」。既然後市「冇嘢」,但為何要撻定。有資深代理直言,「如果樓價唔跌番兩三成,無理由落咗一成大定都撻,佢睇個市應該睇得好差」。」 

這篇報導,思路紊亂,焦點模糊,問題多多: 

  1. 第一段首先認定王文彥於今年6月以2,950萬元購入擎天半島1座40樓上C室,但隨即於第二段謂買家為王文彥太太周春嬌,她是透過中潤置業有限公司以2,950萬元連租約購入上述單位的。王文彥與王文彥太太周春嬌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究竟誰是有關單位的買家?

     

  2. 報導的第二段提到土地註冊處的文書摘要顯示單位買主為中潤置業有限公司,撰此報導的記者一定已做過公司查冊,知道中潤的股東為周春嬌,股東甚至董事並沒有包括王文彥。否則,在他筆下,買家不會祇「為王文彥太太周春嬌」,而應「為王文彥及其太太周春嬌」。這點可從他在電話中問王太「(你)是否早前買了擎天半島一單位,但最後撻定?」進一步得到證明。如果他認為王文彥是買家,他一定會問王太「王生是否早前買了擎天半島一單位,但最後撻定?」;如果他查知買家為王文彥及其太太周春嬌,他一定會問王太「王生和你是否早前買了擎天半島一單位,但最後撻定?」

     

  3. 記者其實一早知道買家祇是王太,但就假腥腥說「致電王文彥求證」(還需求證?求證甚麼?),然後說「接電話的人咁蹺恰巧是王太」,隨即展開一連串別有用心的對話。畫龍點睛的報導是『有資深代理直言,「如果樓價唔跌番兩三成,無理由落咗一成大定都撻,佢睇個市應該睇得好差」』。

     

  4. 既然記者知道買家其實祇是王太,為何仍要拉王文彥落水呢?關鍵在第一段報導的結論,試想想,如果沒有王文彥這個角色,而祇有周春嬌甚至王文彥太太周春嬌,段中的「政府計劃起居屋打擊樓價,連中原地產創辦人兼大股東之一的王文彥也看淡後市」,「連地產界巨頭都撻定,對後市極具啟示作用」還可以寫出來嗎?若果這樣,整篇報導就再無震撼性,更帶不出記者自己心目中的結論:「樓市後市十分不妙!」。
     


首先聲明,我從未以任何形式買入或有份買入上述住宅單位。眾所周知,我在過往兩年一直認為香港樓價極其偏高,上升空間很小,下跌空間卻相當大,今年6月更公告天下,「目前的樓價已成強弩之末」!這樣一個人,竟然還願意在6月摸頂買入豪宅,不是有點天方夜談嗎?

一般人可能以為,夫婦兩位一體,妻子買樓的錢其實是丈夫的錢,妻子買樓及撻定的行動其實是兩人的共同行動,最低限度很受丈夫影響。將這種看法套落我兩夫婦卻是大錯特錯。十年以前,我太太是商界女強人,有自己個人的成功事業,創造了巨大的個人財富。最近十年,她退了下來,閒時寄情於股票及物業投資,用的都是自己的錢。我太太做人做事,很有個人主見,我亦然。最近二、三年,對樓市的看法,我太太主流傾向是看好,我則看淡。我倆盡管性格不同、處事不同及投資取向不同,但相處很好,大家相敬如賓,求同存異,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以上述物業買賣為例,由始至終,我完全不知情,直至約10天前,她才致電外遊中的我,問我對上述物業的處理意見,但我祇是被諮詢意見的許多人之一,很難說她的最後決定是受我影響。 

蘋果的記者若果利用一般人的看法大做文章,借我太太的撻定影射我看淡樓市,沒問題。但報導的第一段卻是歪曲事實,以假為真,誤導讀者,誤導市場及損害我的聲譽,罪不可恕。 

蘋果日報這篇所謂報導,其實哪裏是報導新聞,它完全是為達到不可告人目的而虛構新聞。淪落到與社會公器功能背道而馳,這是傳媒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