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唐的土地房屋政綱(1)

兩位下屆特首熱門候選人梁振英和唐英年先後發表了他們的土地房屋政綱,由於下屆特首十居其九會由他們其中一位出任,瞭解他們的土地房屋政綱便意味著瞭解未來特區政府的土地房屋政策,對安排自己的物業投資十分有利。且讓我們一起分享他們的政綱。

表面上,兩人的土地房屋政策相當接近:大家都說要多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但方法稍有不同);都說要增建公屋及復建居屋,梁振英沒提增建居屋,祇是率由舊章秉承現屆政府的決定(未來5年內提供7.5萬個公屋單位及復建5,000個居屋單位),但他主張在復建居屋的新單位推出前,每年從「白表申請者」中抽出5,000名,容許他們在第二市場購買居屋。原居屋業主無需向房委會補地價,唯買方須承擔該居屋單位日後在公開市場出售時補地價的責任。梁並主張利用市區小型空置用地興建小型公屋單位及重建老化及地積比率低的舊屋邨,以增加公屋單位。唐英年則更進取,主張五年內加建4萬個資助單位,初步為3萬個公屋及1萬個居屋單位;都說為青年提供宿舍,梁振英支持及鼓勵非牟利團體為青年人提供宿舍,唐英年則更實際,承諾興建混合式公共屋邨,讓年輕人與父母同住一個屋邨不同單位,方便互相照顧及研究興建類似大學宿舍的資助房屋單位,讓35歲以下未婚青年申請租住;都說幫助中產置業,唐英年承諾延長中產家庭的私人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年期至25年。梁振英則承諾延長年期至20年,免稅額由10萬增加至15萬,及覓地興建另類房屋,協助入息高於居屋限額的家庭置業安居。

政綱不能僅講抽象方向而抽離對現狀的分析、判斷及提供解決弊端的辦法。唐英年的政綱基本上缺乏對香港土地房屋的現狀分析、判斷和提供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祇是籠統說目標和4項簡略措施,政綱談及土地的為403個字,談及房屋的亦不外613個字,全文1,016字,給人一個印象就是湊雜成軍,對問題沒有通盤瞭解,純粹為應付選舉匆忙推出。相反地,梁振英的土地政綱及房屋政綱俱分別由「理念」、「現況」、「立場」及「政綱」四個部份組成;土地的「政綱」又細分為5個章節16點,整篇政綱為1,743字,連補充(熱點答問) 3,574字,合共5,317字。房屋的「政綱」則細分為7個章節18點,整篇政綱為1,537字,加上補充(熱點答問) 1,222字,合共2,759字。土地及房屋兩個政綱連補充總計8,076字,為唐英年相應政綱的7.9倍。

在詳細的論述下,梁振英說出自己對香港土地和房屋現狀的分析、判斷和提供解決弊端的具體辦法,陳述極具層次和說服力。梁振英看來對香港土地房屋現況(特別是有關數據)十分透徹地掌握,這點從他接受記者提問,隨口旁徵博引便可得知,例如記者當面問他「公屋輪候冊方面,我們注意到輪候申請人顯著增加,最新數字已經去到16萬。你會如何訂定優次滿足他們的需求?」梁馬上答道:「首先,16萬這個數,是16萬宗個案,不是人。9萬多宗是2人或以上家庭,6萬多宗是一人家庭申請個案。現時政府做到3年上樓,是2人家庭以上個案,1人申請是3年上不到樓的……」

相較之下,唐英年的土地房屋政綱論點有點模糊不詳,令人不禁有點好奇,他身為前政務司司長,土地房屋政策是他的主管範圍,怎麼還不如梁振英熟悉?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