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致命傷–人的素質不斷弱化(47)

立法會的泛民主派新貴
(原文發表於2004年11月27日)
 

9月12日選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以來,我一直留意泛民主派的新面孔議員。迄今他們的表現沒有為我帶來任何驚喜。 

「長毛」梁國雄繼堅持在立法會誓詞加入自創字句及日後在議事堂上穿著T恤後,又在11月10日立法會會議上與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產生衝突。 

對剛晉身立法會的梁國雄多番挑戰《議事規則》一直保持克制的范太,該日對長毛在其他議員質詢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時一再「插嘴」終於忍耐不住,出言指責:「你開了立法會會議好多次,我請你學習《議事規則》,但每一次你都不知怎樣做,第一,若要發言,要起身;第二,若有一位議員或官員發言,你不可在該時間發言。」 

梁國雄隨即反駁范太的指責不公道及不合適,范太重申一直按《議事規則》行事,並要求梁國雄收回對她的指責,梁國雄不肯,范太遂將他逐離議事堂。梁國雄臨走時表示「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事後又表示「范太濫用職權,保留追究權利」,「我入來這個議會是一個窮人議員,是一個平民議員,受到歧視不足奇,這次是一個過氣貴族議會與一個平民議員的衝突!」 

無規矩不可成方圓,議事堂自有議事堂的議事規則,長毛目中無人,視《議事規則》如無物。在屢教不改後,范太將之逐離議事堂是合理合情的,梁國雄謂范太的指責不公道、不合適及對他存有偏見,反而落於無理取鬧及堆砌罪名。「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就更莫名其妙,他懷了甚麼璧?將一樁不遵守會議規則被逐的簡單事件定性為「濫用職權」、「歧視」及「貴族議會與平民議員的衝突」就更不知所謂,更顯得羅織罪名。 

「窮人議員」、「平民議員」又怎樣,都不能享有特權,任何議員在《議事規則》前都應平等,如果有「貴族議員」屢屢插咀而范太不指責,或「貴族議員」被責反駁范太,范太竟不要求他/她收回發言,或當「貴族議員」不肯收回發言而范太不將之逐離議事堂,梁國雄再以上述罪名責怪范太未遲。 

進入議會,不充份利用每一個機會議政,為自己的選民及香港謀取福祉,反而將精力虛耗於雞毛蒜皮的無理取鬧,輕率地斷送自己的議事機會,勇而無謀,此之謂也。在議事堂上揚名立萬,得靠議政能力,小事胡鬧徒顯膚淺,長毛是丟盡泛民主派的臉,丟盡立法會議員的臉! 

工聯會議員陳婉嫻於十月十三日提出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議案,自由黨議員梁君彥批評勞工界過份迷信最低工資,以為立法就可保障基層勞工的生活水平,其實「商人計過數,認為難以經營,就會向外遷移,一旦工作崗位流出香港,本地工人的基本就業不保,最低工資形同虛設。」 

鄭經翰聞之,怒斥梁君彥「厚顏無恥」,認為為求節省成本的工廠可以遷移的早已離去。 

從經濟學的觀點去看,梁君彥的說法言之成理,工資最好交由市場的供求去決定,由政府以立法的形式去制定工資,很容易好心做壞事。梁君彥對最低工資有不同看法,看法可以對可以錯,但祇要不是撒謊及有乖道德,就不能目之為「厚顏無恥」。「工廠可以遷移的早已離去」,鄭經翰言下之意,是認為留下的工廠是不能離開香港的,縱使規定最低工資,它們都祇能接受。鄭經翰所言差矣,留下的工廠當然有留下的原因,甚至是非留不可,但最基本一條,在香港必須有利可圖,如果最低工資令它們無利可圖,甚至虧本,它們一樣會遷移,遷移不了的,可以選擇結業。 

鄭經翰的發言,反映他缺乏經濟學知識,一句「厚顏無恥」亦反映他感性有餘,理性不足,而這恰恰是議政的大忌! 

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將於十一月十五日就社福界張超雄提出的公投動議進行表決的前夕,醫學界郭家麒、衛生服務界李國麟及會計界譚香文突然召開記者會,公開表達了與其他廿二位泛民主派議員的分歧,並預告對動議投棄權票。 

事先高調公開內部矛盾,並預告投票取態,令對手及早為謀,這是對自己人背插一刀,郭、李、譚這三位泛民主派新丁完全不懂大局為重,不懂謀略,祇識意氣,非大將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