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致命傷–人的素質不斷弱化(92)

虎爸虎媽最難跨越的關口(2)

 (原文發表於20111011)

 

 

縱使知道令子女成龍成鳳的必殺技是透過甚至製造困難、逆境及憂患來磨煉及提升他們的才能和性格,為甚麼絕少父母願意徹底實踐呢?主要原因有幾個:

 

1.         父母自己年幼時候吃過苦日子,留下痛苦回憶的烙印,出於愛心,不想孩子重蹈覆轍。現在有錢了,可為孩子提供豐富物質享受的,不用說了,就算沒錢,亦會節衣縮食及辛苦自己令孩子活得好活得舒服;

 

2.         愈是有錢的,愈覺得在身邊的孩子與自己分享財富及物質享受是天經地義的。要給孩子創造困難、逆境及憂患,總覺得有悖人性,難乎其難,總不成自己享受豪宅、名車、名牌衣著及山珍海味,卻叫孩子不得共同享用,過其物質匱乏的苦日子?他們一則於心不忍,過不了愛心這一關,二則深怕孩子怨恨,反目成仇,三則怕別人閒話;

 

3.         就算可以跨越第2點的三關,他們很怕執行上的麻煩:不讓孩子跟自己一起享受豐盛的物質享受,不免要他們搬離家中的安樂窩;不讓孩子住在豪宅的家中,就得另為孩子籌謀居所;孩子在家用飯起居,祇是添多一雙筷子,洗多幾件衣服,但要他/她住在另一處地方,卻要另作許多其他安排;孩子在身旁,監管、照顧很方便,不在則難度大增;

 

4.         認為提供最好的教育(其實祇是知識和技能的低層次教育)給孩子,代他/她找一份好工,讓他/她繼承自己豐厚的身家和權位(如自己是老闆),已可為孩子提供絕好的生活保障,何需多費額外心思?透過甚至製造困難、逆境及憂患來磨煉及提升他們的才能和性格,未見其利先見其害,犯不著!

 

中國人很重視家庭,家是宣泄情感的地方,為了讓孩子成為人上人,父母竟然要讓孩子(家庭中的重要成員,甚至重要過自己)不得分享家庭的財富和物質享受,這對父母的情商和智商考驗都很大。一般來說,有遠見及愛心的父母,理性上他們接受成龍成鳳必殺技,但感性上他們接受不來,結果當然是不做,或做得不湯不水;有遠見及狠心的父母,才可以做到理性及感性上同樣認同必殺技,他們是真正的虎爸虎媽,這樣的父母,才可能將必殺技付諸實踐,結果有機會成就一代傑出甚至偉大的後人。

 

我有一對夫婦朋友,五十餘歲。他們精明能幹,丈夫30歲時,夫婦仍一無所有,20餘年後,靠著經營製造業和物業投資,已擁有數億身家。他倆有一子兩女,我且簡單告訴大家他們是怎樣培育幼女的。幼女今年23歲,大學畢業後已工作一年多。朋友夫婦視此女為掌上明珠,她從小就驕生慣養,享盡榮華。在國際學校唸完等同F.6的課程後,父母就送她到美國著名大學唸經濟,四年下來,費了父母二、三百萬元。學成返港,朋友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為她於某知名會計師樓謀得一職,月入$15,000。工作不久,幼女就以獨立為由,要求搬出老家自住。朋友二話不說於今年初花了4,000餘萬元於九龍站君臨天下買了一個1,300餘呎連露台的高層單位送給她。為了更好照顧她的生活起居,朋友還聘請一位菲傭服侍她。幼女每月15,000元收入真箇是賺錢買花戴,因為父母不用她付出一分一毫來支付生活上的各樣費用:久不久就邀她一起到高級食肆進餐,到名店買名牌衣著、手袋、首飾和皮鞋,費用全部由父母付;她要做眼睛激光,20,000餘元手術費由父母付,做臉上脫痣的萬餘元手術費由父母付;手機、手提電腦及一切生活所需用品,全由父母費錢購給;看病或距離較遠的公私聚會,要勞煩母親接送;最妙的是,長輩擺酒,發獨立請柬給幼女,她竟然要求母親代出禮金。

 

就我所知,幼女可以慷慨花錢請她的朋友進餐,但從未拔錢請父母吃一頓飯、飲一餐茶或送一點禮物給父母。在這個幼女看來,父母對她的竉愛和慷慨是理所當然的,不必感恩言謝。

 

在我這個旁觀者來看,朋友太過溺愛幼女了,弄到她無論在學問、能力還是性格,都十分平庸,甚至多有缺失。朋友似乎不大覺察:女兒大學畢業出來工作,她應該每月從收入拿出一部份孝敬父母,父母多有錢是一回事,這是做女兒應盡的責任和孝道;女兒要獨立及搬出老家,可以,但她應自食其力,自己出錢租或買所選居所,菲傭的薪金及日常家用亦更是當仁不讓,付不起,就省點甚至放棄不做,量力而為,這是做女的責任、獨立能力的顯示和骨氣;女兒要獨立生活,要搬離老家,其志可嘉,但獨立的代價卻全由父母去承擔,這是哪門子的獨立呀?!縱使是父母邀約進餐,已有工作收入的女兒,亦應掏腰包付費,要是覺得所到食肆收費過昂,何不預先徵得父母同意,改換力所能及的食館,但堅持要自己請?這是責任和孝心;至於醫藥費和一切生活所需用品,有工作收入的女兒,更不應該向父母攤大手板,要買,自己負責。

 

在朋友的溺愛下,縱使不看學問和聰明才智,幼女已變成一個任性、沒責任感、不知孝道、不懂感恩、安於不勞而獲及免費午餐、不曉理財(在父母支持下,花錢如流水,完全不顧量入為出的原則)及缺乏克服困難的能力。要命的是,在物質享受方面,由於富豪父母的無限量供應,幼女現在幾乎想要甚麼就有甚麼,這已是時下絕大多數人的夢想 (光是那 4,000餘萬元的君臨天下單位,那些沒有父母蔭、大學畢業剛出來工作及月入約12,000元的80後,不吃不喝也要費310年才可儲足買樓錢),她還有甚麼奮鬥目標?還需要在工作上或事業上力爭上游?別人要異常勞心勞力才爭取到的一點金錢物質,她卻不費吹灰之力就坐享天文數字物質財富的其成;更可怕的是,幼女富豪二代的身份及那價值4,000餘萬元的君臨天下,已成為豐厚的埃及女王嫁妝,引起眾多居心不良的男人的覬覦,防不勝防。

 

朋友在日常生活中這樣的教育幼女,不是磨煉及提升了她的才能和性格,而是截然相反。這個女兒這一生就此給毀了。

 

朋友如果祇是期望幼女在他倆有生之年活得好活得舒服,那我們沒話說,但朋友是希望女兒成鳳及永遠幸福的,那我要指出,朋友在生活教育上所用的教女手段,與他倆所追求的目標,背道而馳!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