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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盡一手隊的無薪高佣 (2)

(原文發表於2003822)

 

 

虬髯客道:「大行管理層,由老闆至Sales不下六、七層架構之多。如果按假王師傅所言,公司分三,Sales分七,或五五分拆,那麼大行管理層大多數經理、區域經理、聯席董事、各級董事的報酬豈非要股東們填數發行新股集資乎?」

 

虬先生侃侃而談,但卻忘記在無薪高佣的報酬制度下,大行完全可跟貼對方,不用提供多層管理、宣傳推廣及後勤支援,幾乎凈賺三成,這三成本小利大的營業額構成總營業額的附加部份,公司慷慨,大可依舊容許各層管理按原定比率照分,不想那麼慷慨,乾脆不分他們亦無話可說,畢竟他們沒有具體貢獻。這樣,該三成分佣就形同大行的額外純利。無論慷慨還是不慷慨,大行都有不同程度的得,何需大行股東們填數?

 

虬髯客道:『Sales既是無底薪,僱傭條例不一定用得著,那一仟幾百個「無底戰士」豈非成為商務伙伴,自來自往,既不能有效硬性分工,又出現旺盤去,豬頭骨盤你去(或去你的)!這樣一來,一支龐大的一手隊伍尤如脫繮野馬,各自奔馳,效率頓時冰消瓦解。無法有效地指揮及支配的話,又如何有效地「晒馬」給發展商看?發展商倘若接受「散兵遊勇」的話,不正是拱手給予空間「散兵遊勇」鼻祖世紀廿一或「新紮師兄」嘉裕或更多其他行如祥益、金豐甚至“大怡”本身?』

 

無底薪不等於無報酬(有高佣也),更不等於Sales與大行之間不可簽僱傭合約;不簽僱傭合約亦可簽代理合約。既可簽僱傭合約或代理合約,自可對Sales構成約束,不容許毫無紀律的「自來自往」,並可實施「有效硬性分工」。再者,對無底戰士來說,無薪高佣較有薪低佣利益更大(否則,何需棄後者而就前者?),利益可調動人,可使人聽令,虬先生少為大行擔心可也。尤有甚者,Sales的私利心會驅使他們追逐最高利潤,這隻無形之手自會引導他們匯聚到他們認為對自己最有利的樓盤,不同樓盤各自精彩,總有無底戰士站崗的,未必出現「旺盤我去,豬頭骨你去」之局,人之不同,各如其面,我的旺盤,可能是你的豬頭骨,反之亦然。

 

虬先生指出,若大行實施無薪高佣,大行龐大的一手隊伍就會成為脫缰之馬,各自奔馳,效率頓失。虬先生又指出,無薪高佣下的一手隊,絕難指揮及支配,因而喪失向發展商顯示力量的機會。在虬先生筆下,無薪高佣有百害而無一利,果如此,為何他厚大行而薄中小行?他絕對應該同樣地向中小行(特別是僱用他的世紀-21總行)進言,勸他們捨無薪高佣而就有薪低佣。

 

虬先生道:「若是大行SALES有老底都去駁艇駁亂,那無底薪後不是更可以變本加厲實行起天橋及隧道進行集體運輸,遲早搞埋二岸三通乎?那豈非革大行股東們的命?」

 

虬先生認為大行Sales有底薪都飛單,無底薪豈不更加變本加厲?個人看法,恰恰與虬先生相反:有薪,卻是低佣(一般由22%起),與外間的高佣(達70%)存在巨大差距,利之所趨,自會誘惑不法Sales飛單;無薪,卻是高佣,高到再無對手,差距不再存在,他們為何還要飛單?飛單有何好處?請虬先生教我。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