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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與香港政治生態

 (原文發表於200473)

 

民意強大而清晰

 

前日是香港有記錄以來最炎熱的七月一日,民間人權陣線舉辦的「爭取零七、零八普選」七一大遊行,估計超過五十三萬人參加,規模較去年七一的五十萬人還稍過之。

 

如果說去年七一遊行民眾的訴求各異,沒有一個統一的目標,則今年七一是較為簡單明確,就是集中表達對特區政府施政的不滿,要求民主自由和普選。

 

在中央透過釋法軟硬兼施地否決零七年行政長官普選及零八年立法會議員普選,在民主派著名活動家劉千石及李柱銘提議中央及民主派互相釋出善意各讓一步,在大批親中央人士暗示大遊行有礙改善雙方溝通的情況下,肯冒着悶熱得令人窒息的天氣參加遊行的人,十無一、二,五十三萬遊行民眾所宣示的民意,絕對是一個強大而清晰的民意,無論是中央、特首、行政會議成員、特區政府高級官員,還是政黨及一切從政人士,都得認真研究和解構。

 

關鍵在良好管治

 

我一直認為,97回歸初期,香港市民對民主的訴求不算大,他們更關心民生,更關心經濟,更着意於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是董建華先生所領導的特區政府七年來的無能管治和漠視民意,而市民及政黨又莫奈之何,才觸發市民對普選的訴求。直至今天,我仍未改變這個觀點。

 

中央否決零七及零八的普選不是世界末日,既然現實政治不容許普選一蹴而就,與其激烈對抗,不如暫且放慢腳步,用軟性的態度和中央溝通,鍥而不捨地爭取盡快(例如一二、一三年)實現普選;不如將力量放在爭取中央想方設法改善香港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說到底,普選的目的,不外是建立一種以民意為重的民主選舉制度,由民意決定政府的上台及下台。而要爭取民意的繼續支持,上了台的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政府,必須能為市民提供良好的管治。普選的最終目的,不外是良好管治。換言之,普選祇是爭取實現政府良好管治的手段之一,它不是唯一的。

 

經過董建華治港的教訓,中央應該明白,要爭取香港民心,要使香港能繼續為國家提供多樣的貢獻而非成為國家的包袱,一個領導有方的特首是不可或缺的。鑑此,中央在選任特首時,必須紅(愛國愛港)與專(在政治經濟上有出色的領導能力)並重,祇得紅並不足夠,反易累事。

 

有意問鼎特首寶座的英雄豪傑,更要先惦惦自己才能的斤兩,和中央有多好的關係,都不足以令你在寶座上坐得安穩。

 

兩個老闆

 

經過二個七一大遊行和它們所引發出來的種種問題,香港一切從政的人都得明白,香港特區政府有兩個老闆:中央政府,這是國家憲法上至高無上及明確有形的老闆;市民大眾,是一切民主社會不言而喻的,但在香港迄今仍是隱形的老闆。

 

當然,這兩個老闆不是對等的,中央是大老闆,香港市民祇是小老闆,小老闆仍得聽大老闆的。

 

特首及其下轄官員,要想順利實施管治,在可能的情況下,必須同時尊重及滿足兩個老闆的訴求。萬一兩個老闆的訴求出現衝突,適宜首先盡量想辦法平衡之;在衝突無法平衡的情況下,才好在國家利益重於地方利益的前提下,執行中央決策。

 

對話好過對抗

 

我了解市民對現時特區政府的施政十分不滿,特區政府的失誤多而大,實在幫不下口。我亦了解市民對普選的民主訴求站在政治道德的制高點。但我同時明白,地方的利益必須服從於中央的、國家的利益;現時香港許多得票高的政客,的確有不愛國及缺乏民族感的傾向,而他們逢中必反的言行,令中央如芒在背,中央要將他們排除於香港管治班子之列,無可厚非。

 

國家在過去廿多年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綜合國力一日千里,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功。中共亦愈來愈趨於民主開明,以憲法形式保護私有產權和容許資本家入黨,香港的民主派無視此等進步,仍以老皇曆的眼光看事物,老是囿於「六四」,囿於「反對一黨專政」,逢中必反,有意無意陷香港於險境。

 

香港和中央沒有你死我活的矛盾,和中央對抗不符合國家的利益,更不符合香港的利益。有甚麼不滿,盡可透過溝通爭取,我們想做的祇要符合國家中長線利益,中央最終還是會接受的。

 

由於歷史原因,大部份香港人在回歸後身歸心未歸,中央對他們最好「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市民縱有非份之舉,耐心柔性地爭取之遠勝以力服之。

 

總言而之,對話好過對抗。

 

中產黨有可為

 

兩次七一大遊行,參加者許多都是中產階級。目前的主要政黨,民主黨及其他民主派,失諸過於民粹及逢中必反;民建聯失諸過於親中、保皇及民粹;自由黨失諸過於重商及大部份時間親建制;港進聯失諸過於親中、保皇及重商,都非中產階級的首選。

 

一個以中產階級為骨幹及以中產階級利益為重的新政黨,必可贏盡香港人數眾多的中產階級的擁戴,成為香港政壇一股舉足輕重的新力量。是耶非耶,有志從政者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