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反服貿學生,馬英九該怎辦?(4)

進擊,利遠多於弊(續)

 

說國民黨立委張慶忠「30秒閃電通過」違反程序,也無法律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20106月)第61條規定:「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服貿協議》以行政命令實施,是在行政院「行政主權」的範圍之內。綠營卻提出立案審查,一直霸佔主席團,不讓有正常的審議,逾期超過三個月,國民黨立委運用第61條宣稱「視已審查」而生效。這是對綠營違背程序的反動,張慶忠並無違反程序。

 

清場不免涉及動用警察武力,很容易出現流血事件,令社會大眾同情學生而對馬政府產生強烈反感。從表面去看,強硬對付反服貿的學生很可能會為國民黨在今年年底七合一選舉和2016年的總統大選帶來負面影響,為此輸了兩個選舉,代價可大了。上述看法其實是皮相之見。馬英九近年民望低企,支持度介乎10%20%,原因主要在於馬英九軟弱、優柔寡斷的性格和缺乏出色的領導才能。今次親民進黨的學生霸佔立法院,本質是一種非法的街頭暴力(詡之為和平行動,荒謬!),意圖以之主導政府政策。迄今雖仍未達到逼使馬政府撤回服貿協議的目的,但已癱瘓政府的運作及對其施政造成很大衝擊。國家有權使用合法暴力去對付非法暴力,警察的專業就是代表國家行使合法暴力;馬英九是2,300多萬台灣人民中的大多數選出來的,被授權去指揮警察(必要時甚至軍隊)行使合法暴力,以維護國家的利益。

 

天與弗取,罪也

 

馬英九如果毅然於此刻進擊,他是在適當的時間、地點做出一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大事;他失去的,是過往軟弱無能、優柔寡斷的舊形象,得到的卻是勇敢果斷、明於審時度勢的新形象;行動會為參加今年底進行的七合一選舉和於2016年舉行的總統大選的國民黨候選人增分而非減分;削弱對手而同時補強自己,在餘下的總統任期,不致淪為跛腳鴨;喪失不少噓聲而換得大量掌聲。

 

一舉數得,不是小得,而是大得。這樣難得的機會,是上天賜與馬英九的,天與弗取,罪也!願馬英九好好掌握和利用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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