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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再閱報臉紅

(原文發表於2007714)

 

早前我接受某報財經版記者的專訪,談及我的投資經歷。其中一段談話,是論及我人生中最失敗的一次物業投資。我當時說:「1974年大學畢業後,我在知名地產發展商工作了四年多,由於擁有員工內部認購的權利,我很早便參與炒樓,很賺了一些錢。於1978年年末創辦中原地產起初二年,由於業務順利,又再賺了好些錢。有了錢,炒樓就愈來愈心雄,手中祇有十餘二十元,就大膽地做一百元生意,在19791980年初,買下一個又一個物業,由和富中心、城市花園、黃埔花園、紅磡灣中心……到中環的乙級寫字樓。但好景不常,樓市在1981年大逆轉,樓價大跌,我投資的二百餘萬元全軍盡墨,這些錢是我過往賺錢的累積,都沒有了,可謂傷亡慘重。不僅這樣,我還欠下銀行120餘萬,家人40萬。全部損失約為四百萬,相等於現時四千萬元。欠銀行和家人的錢,需付年息23厘左右,即每月約31,000元。當時我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公司盈利,從那時開始,經營中原地產不但不可虧損,每月賺少於十萬元 (自己佔50%,即五萬元) 都不成,許勝不許敗,當時壓力之大,可想而知。直到1985年,我才還清所有欠款。」

 

訪問後數日,報紙刊登了專訪全文,上述談話報導如下:

 

『炒樓初期債台高築

 

別以為王(文彥)事業及投資皆順風順水,其實亦經歷過慘痛回憶。在創辦中原之前(1978),王文彥曾在地產發展商工作,擁有員工內部認購優惠,於是展開炒樓之旅,初期手風甚順,短炒輕易賺得五位數字利潤,後來心雄了,買下一個又一個單位,他說:「買和富中心、城市花園,又買中環乙級寫字樓,最後手頭物業市值200萬,但只需做一成首期,欠下銀行120萬,亦欠下家人40萬。」

 

王文彥以「食得好應棍」來形容債台高築情況,而當時息口高達20厘,每月單計利息開支,便高達2.9萬元,所以王文彥創辦中原時,已到「只可成功,不許失敗」的地步,及後生意上軌道,王文彥終於在1985年還清所有欠款,他說:「當時欠銀行120萬元,相等於現時4000萬元的購買力。」』

 

報導還附列了我幾張生活相片,其中一張是我三年前和一些親戚 (包括舅婆、較我年輕差不多十歲的小表姨和兩個十餘歲的表弟) 在中文大學大學賓館草坪上拍的﹐我當時在相片背後寫明她們是我的「親戚」,並且向採訪記者講明,但見報時,根據相片下的文字說明,她們都成了我的「家人」。不知就裡的讀者,很可能以為她們分別是我的母親、太太和兒子。

 

記者在訪問時,由於沒能精確地捕捉及 (以文字) 反映被訪者的談話內容,見報時談話原意就完全走樣,令人啼笑皆非。

 

閱報,我又再臉紅了。

 

註:標題用「又再」,祇因以前已曾閱報臉紅(見本欄215《閱報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