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了!出手清場刻不容緩

1118日凌晨近百名暴徒使用嚴重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這是佔領運動發生以來最嚴重的暴力事件。短短的電視報導,現場畫面所顯示的暴力令人感到十分震悚。所謂和平佔領,俱往矣。

 

事件發生後,警方拘捕了6個暴徒,告以刑毀及毆警罪,對於其他鳥獸散的涉事暴徒,警方沒甚麼表示,仍是一貫的克制、容忍;建制派議員除了譴責及呼籲佔領學生撤退外,就是要求警方加強對立法會大樓的保安,以確保立法會議員出入安全(至今仍不敢公開、明確要求政府清場,將佔領示威者拘控!奇怪嗎?);泛民議員(特別是素來激進的,例如人民力量的陳偉業)紛紛對暴力加以嚴厲譴責,與之劃清界線;雙學頭頭則吞吞吐吐、卻罵還休及含含糊糊地譴責和劃清界線(在這個關鍵時刻仍首鼠兩端、畏首畏尾不敢嚴辭譴責佔領者中的害群之馬,與之明確地劃清界線,雙學頭頭的缺乏政治智慧,表露無遺)。

 

建制派議員批評泛民議員和雙學頭頭的譴責和劃清界線是為自己開脫。暴徒來自佔領隊伍,沒有佔領運動,這些暴徒根本沒機會混水摸魚,泛民議員和雙學頭頭很難與他們完全割裂。建制派議員的批評不能視為毫無道理。

 

佔領運動已踏入第54天。不管它的道德光環有多亮,它是違法的,運動已嚴重損害香港經濟、法治和聲譽,以及影響很多市民和中小商戶的民生。在看到充份證據前,我不會視這個運動為外國人背後策動的顏色革命,但它不容置疑是一個以不正確、不合法的手段去爭取正確性有爭議的目標的運動,早就該落幕了。

 

不管政府基於甚麼政治目的,對非法損害市民利益的佔領活動長期坐視不理,是不可饒恕的縱容,是嚴重失職。不能或沒有保護市民合法利益的政府,要來何用?

 

我不想揣測政府縱容非法佔領活動的背後動機,但縱容這麼大規模、長時間的非法活動,政府自己客觀上亦是破壞法治,結果與佔領示威者相同,不但不符合香港整體的長遠利益,亦未必符合國家的長遠利益,而且政府所欲追尋的背後政治目的很可能已經追到手,實在不必再拖延。

 

此時此刻,我不會譴責佔領示威者或呼籲他們結束佔領,讓堵塞的交通幹道恢復暢通,讓社會秩序恢復正常,太多人過去已經這樣做。相反地,我嚴正地要求政府放棄存之已久、過份的克制和容忍,回到依法執法的正常做法,立刻對各個佔領區採取清場行動,並將一切犯法者繩諸法。

 

唯有這樣,社會秩序才會恢復,市民的利益才可避免進一步受損,而香港的法治(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之一)才可得以保持及彰顯。

 

此外,警方應該成立重案組,徹查1118日凌晨使用嚴重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的事件,並將所有涉案者繩之於法,以收殺一儆百之效及彰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