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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的恤髮

(原文發表於20071010)

 

陳太在周日(108)的撐普選遊行中中途離開恤髮一事,引起軒然大波,不但對方陣營藉機冷嘲熱諷,就是支持民主運動的許多人,亦搖頭嘆息,同屬泛民陣營的何來便因此聲言將以獨立人士身份參加補選,讓市民有多一個選擇,具見陳太恤髮一事十分親者痛仇者快。

 

事件發生後,陳太表示留意到市民的關注及會反省自己有關做法,並強調她參與港島區的立法會補選,正反映她爭取普選的決心,呼籲市民毋須擔心她對爭取普選的承擔。講完會反省後,陳太語鋒一轉,馬上強調自己其實為「撐傘」行動做了很多工夫,包括遊行前一天在街頭賣傘子及派單張,又於當天呼籲市民參加撐傘行動。

 

泛民中的陳太支持者想方設法為陳太開脫,湯家驊便說:「陳太祇是以普通市民身分參加,不是這麼特別,她幾時加入,幾時離開,是她自己的決定,我們會尊重」。湯家驊這話對嗎?有對有不對!陳太在「撐傘」行動中甚麼時候加入及離開,當然是她自己的決定,她的自由,這是對的。但陳太不是一個普通市民,而是一位領袖,這不是我個人看法,而是香港大多數人的看法。陳太這種民主運動領袖角色,是歷史因素所造成的。

 

作為領袖,就得以身作則,以最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去感染群眾,這樣才會散發道德魅力,激發群眾追隨。「撐傘」行動既然是爭取普選運動的一部份,而這行動除了在維園撐傘砌出「2012」的字樣外,還包括遊行,作為領袖(最低限度是領袖之一吧!),此刻還有甚麼較帶領群眾遊畢全程更重要?全程一馬當先的帶領,充份顯示了領袖的投入和付出,不但令參與行動的群眾信服,更令不克參與的支持者及中間派信服,甚至使對方陣營亦無話可說,說不定部份人士還會在感動之餘暗地裡轉態。現在陳太遊行了十餘分鐘就離埸恤髮,顯示陳太認為恤髮或晚間的約會更重要。決心和承擔往往與付出成正比,陳太迄今的付出,與古今中外為理想拋頭顱洒熱血的革命者及社會運動家相比,簡直微不足道,陳太對爭取民主的決心和承擔有多大,還有待見證於將來。再說,領袖念茲在茲的,首是群眾的福祉,個人得失絕少介懷,陳太臨事不曉權衡輕重緩急先後及強調自己為「撐傘」行動付出了多少(居功乎,對批評深深不忿乎,還是二者兼而有之?),適足顯示她領袖性格的缺陷。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深深地感染他們,令他們樂於赴湯蹈火地追隨,領袖必須顯示真和誠,做騷是徒勞無功的。嚴格的說,陳太全程參與遊行還不足夠,她還要令人感受到她對行動背後的理想追求的真誠、忘我投入和犧牲!近代現代著名的民運領袖,如印度的甘地、美國的馬丁路德金、南非的曼德拉和緬甸的昂山素姬,莫不如此。陳太恤髮事件最大的錯誤,就是不了解自己具有的領袖角色和領袖應有的義務。

 

離場恤髮,陳太肯定大大失分,補選原本大大領先(1)的形勢,頓時出現不利變數。能否大步跨過,得看未來二個月陳太及其助選團的補救謀略和葉太是否犯大錯了。

 

(1):為何我說陳太原本較葉太大大領先,容後再為文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