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的買票故事,你信嗎?(《長毛捏造事件,表面證據成立》修訂版)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早前聲稱有人向他買票,要求他支持政改方案,但承認買票的一億元銀碼是虛構的。行政長官梁振英614日指出,梁國雄捏造事件非常嚴重,質疑梁國雄為何不一早交代事件,影響市民對本港制度的信心及香港的形象,要求梁國雄即日向社會詳細交代,並向廉政公署舉報。他同時說,不猜測梁國雄這樣做的目的。梁國雄傍晚回應指出,確實有中間人透過電話游說他支持政改,表示可以開出一個能「養他兩世」的銀碼。他說,重點是發生過這樣的事,銀碼並非最重要,市民可選擇相信或不相信,他自己認為無必要就事件報警或向廉署舉報。

 

梁振英說長毛捏造事件,從種種跡象去看,完全成立。

 

買票傳聞一直在政圈流傳,《蘋果日報》引述消息說,有一名不願公開身份的泛民議員證實,連他自己在內,至少4名泛民議員在這一周先後「巧遇朋友」,與「朋友」閒談之際,對方試探自己會否接受金錢(金額赫然是每票3億元),以換取他們手中寶貴一票。報導的記者沒有透露是哪位議員告訴他被邀賣票及是哪幾位泛民議員同樣被邀賣票。如果我的判斷沒錯,那位不願公開身份,但發放買票消息的泛民議員很可能就是長毛。

 

要是傳聞屬實,不願公開身份的泛民議員有很大的誘因挺身而出,指名道姓舉報「中間人開價賄選」,並透露箇中詳情,以期帶來非常震撼的效果,打擊中央及香港建制派。但妙的是,沒泛民議員站出來這樣做,絕大多數泛民議員都說未聽過傳聞。這豈不奇怪,真有泛民議員遭遇買票,按常理,他不是應該第一時間知會其他盟友(其他泛民議員)嗎?絕大多數泛民議員連傳聞都未聽過,那意味著甚麼,思之可過半矣!

 

611日,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公開聲稱,二三周前有中間人接觸不止一名他熟悉的泛民議員,開出億元計酬金,利誘他們在政改表決時投贊成票,但他不打算舉報。陳偉業終於成為首位挺身而出談買票的泛民議員,但陳偉業為何不公開是哪幾位泛民議員的姓名?這樣的事,不涉及私隱,公開較不公開好;陳又為甚麼不舉報?如事件屬實,舉報一如這篇文章上下所述,有百利而無一害,陳不向廉署舉報的理由「難以舉證有多真確」不大成立,他祇需盡力提供一切所知事實便可,是否「真確」,留待廉署酌定。

 

613日,長毛公開表示,有人向他開價一億元,利誘他「轉軚」支持政改。陳偉業及梁國雄這兩個激進兼盟友的泛民議員,兩日內先後現身談巨款買票,是巧合還是有計劃地前後呼應,委實令人疑竇重重。

 

接受不同媒介的採訪,長毛的回應版本前後有所不同。接受報章、電視訪問時說過年後有不認識的人在街上碰到他,然後要他開價投政改支持票;接受電台訪問,一時說是買票者致電給他的助理,一時又說是致電給他本人;一時說買票中間人在立法會大樓附近接洽他的助理,最終又說是接洽他本人。總之是細節含糊不清,前後不一致。為何前後不一致?為何過年後(就算是農曆年,過後已是二月底)發生買票事件,這三四個月來他一直隱忍不透露,而要等到不遲不早,剛好是立法會就要投票決定是否通過政改的前幾天才透露?

 

如果真箇有買票一事,長毛應該印象十分深刻,為何事隔僅三四個月他就記不清事情細節,一再含糊其辭?如果真的遭遇買票提議而長毛不接受,為何他不立刻向廉署舉報,一來以示清白,抬升自己形象,二來借此抹黑中央。隱忍不舉報不透露不符合長毛素來的處事風格。

 

長毛及陳偉業等激進泛民議員是最熱衷於否決政改通過的人,這就不能不使人懷疑,捏造買票事件,有利於威嚇有政治良心的泛民議員於不出十天投票時不敢反戈一擊,投支持票,以免有被金錢收買之嫌。換言之,這是進一步收緊集體綑綁。長毛是最有誘因出手這樣做的人。

 

長毛備受質疑及責罵後,理直氣壯般地反擊:『整件事是真的,傳媒就是這樣,如果有人向我說,開價給我「養你兩世」,傳媒無興趣報道,我講一億元就報道了,就是這麼簡單。如果有人對你說,你開價夠你兩世,我將它變成一億元,有何問題?』

 

當然有問題:

 

1.         誠信是立法會議員重要及必備的操守,怎可公然向公眾說謊,虛構買票銀碼?誠信到哪裏去了!

 

2.         為甚麼「銀碼並非最重要」?既然可以虛構買票銀碼,買票事件就同樣可以虛構。你長毛怎令人相信「整件事是真的」?

 

3.         厚顏捏造事件,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被人質疑,還理曲氣壯反問「有何問題」,盡顯長毛的無恥、輕浮、無賴流氓氣質、毫無像樣的邏輯能力(議政的重要基礎之一)和毫無誠信,丟盡了整體泛民議員和政黨的臉。如果這樣的人,還能在明年立法會議席選舉中再度當選,是無天理!一切選他的港人應該為香港的沉淪負上或多或少的責任。

 

長毛說,「市民可選擇相信或不相信(確實發生利誘我賣票的事)」。不知大家怎樣選擇,我就120%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