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撤資?國內官方媒體抨擊的對與錯(10)

評《李嘉誠及長和集團聲明》

 

看看李嘉誠對羅、吳、李等人在官媒的批評的回應[見《李嘉誠撤資?國內官方媒體抨擊的對與錯(2)]是蠻有意思一回事。

 

李嘉誠說:

 

『事實上,集團於內地發展中或將發展的土地,90%是從拍賣而來,而90%以上的物業均在建成後出售(酒店除外),祇有極少部分保留作收租之用,集團從來也在積極等候土地「交吉」,並沒有囤地(香港亦如是)。』

 

「集團於內地發展中或將發展的土地,90%是從拍賣而來」是針對羅天昊批評李嘉誠過去在國內利用關係,依靠權力在地產及港口等產業得到大量好處(「李嘉誠最近20年在中國獲取財富的性質,似乎不僅僅是商業那麽簡單。眾所周知,在中國,地產行業與權力走的很近,沒有權力資源,是無法做地產生意的……地產、港口等產業,恰恰是中國最不市場化的產業,沒有權力的扶助,哪裏來的機會?」)。李先生巧妙地暗示,既然絕大部份土地(90%)是從公平、公正及透明的拍賣渠道而來,所謂過去在國內利用關係,依靠權力在地產方面得到大量好處的指控就不成立。不過,李先生這樣的提法,有避重就輕甚至偷換概念之嫌,因為羅天昊所提及的土地,主要是李先生及其轄下集團在上世紀90年代所獲得及已發展的土地,而非現時「發展中或將發展的土地」。此外,羅、吳等人並無指責李先生「囤地」,李先生所謂「90%以上的物業均在建成後出售(酒店除外),祇有極少部分保留作收租之用」的說法,有少少誤導公眾之嫌。

 

李先生為自己集團撤資辯解:

 

『習主席最近提倡「一帶一路」政策,鼓勵企業「走出去」,所以集團投資海外業務,與國家政策並無抵觸。』

 

在國家領導人甚至國人眼中,中國企業利用手上過剩的資金,走出國門投資,是更好地利用資金及在國外建立橋頭堡,是有利國家的行為;非中國企業(例如長和集團)低買高賣地售出手上的國內地產及港口,然後將所得資金撤出中國市場,那是徹頭徹尾的撤資行為,不利於國家,亦不符合國家政策。兩種行為性質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當記者問及「內地官媒多次作出抨擊,李先生與中央關係是否有變?」,長和集團發言人答道:

 

「李先生對中央堅定不移繼續改革開放,致力優化營商環境有信心,並不相信文革式思維復蘇;個別人士的言行,不代表國家方向。習主席多次強調中國將繼續維持深化改革的堅定承諾,擴大開放;李先生對中國充滿信心,對習主席沉穩的領導能力深感佩服。」

 

李先生說了一大段話,但卻沒正式回應自己與中央關係現在是否有變。在冷靜的旁觀者眼中,沒回應其實已回應。

 

長和集團發言人又代表李先生回應道:

 

『「萬變社會,不變承諾」是李嘉誠先生在1980年創立基金會時對自己的格言,他更於2006年宣佈基金會是他的第三個兒子,當年已把三分一資產,即超過90億美元投放於基金會。基金會致力推動奉獻文化,至今捐出逾170億港元,當中87%用於大中華地區,還傾注大量時間、心血,對有利於中華民族的事業,過去、現在、未來,宗旨不渝。

 

主要專案包括創辦汕頭大學,於廣東引入以色列理工學院,推動國家高校教育改革,帶動國家創新產業發展,為主導未來作好準備;基金會同時重視醫療研究及服務,鼓勵探索追求健康的世界,項目包括內地「人間有情」寧養計畫,協助全國貧困家庭唇齶裂兒童康復的「重生行動」,以及協助殘障人士的「長江新里程」等等。』

 

這兩段說話,明顯是針對羅、吳要求或建議李嘉誠在中港(特別是中國)行善。在通篇回應聲明中,這是最委婉而有力的反駁!把三分之一資產投放於慈善基金,「至今捐出逾170億港元,當中87%用於大中華地區,還傾注大量時間、心血」,這充份證明李嘉誠「對有利於中華民族的事業,過去、現在、未來,宗旨不渝」。

 

已捐的170億港元不是一筆細數目,可能是迄今大中華地區最大銀碼的慈善捐款;2006年數目已超過90億美元的慈善基金,現在數目當在千餘億港元以上吧,那更是天文數字。你可以批評相對於李先生整副身家,慈善基金還不算多,但卻不能否定李先生在過往30多年不絕行善,行巨善。

 

長和集團發言人最後代表李先生說:

 

『對於一切是是非非,李先生雖感到痛心,但認為蘇軾及白居易說得好:「此心安處是吾家」以及「我身本無鄉,心安是歸處」。』

 

「此心安處是吾家」及「我身本無鄉,心安是歸處」這幾句蘇、白詩句可圈可點。「我身本無鄉」是說李先生兒時歷經戰亂和生活漂泊,本有鄉卻已變成無鄉;「此心安處是吾家」與「心安是歸處」字不同而意相同,都是說「令我心安的居住地方,就是我的家鄉!」

 

哪裏是李先生心安之所?他沒有明言。真箇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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