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制派的詭辯(3)

『她強調,梁振英上場後摧毀了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廉政公署、三權分立、立法會自主,因梁害怕受市民監督,故今次希望以她成為缺口,將反對聲音逐一擊破。她認為此明顯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政治逼害。她續指,立法會於分組點票中非建制派和建制派的比例原為1619,但在「梁游」失去議席後,若她再被撤銷資格,非建制派在分組點票將陷入很艱難的局面。』

 

「梁振英上場後摧毀了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廉政公署、三權分立、立法會自主」,梁有造成這麼多這麼大的損害嗎?證據呢?提不出實質證據,就是欲加之罪;「梁害怕受市民監督,故今次希望以她(劉小麗)成為缺口,將反對聲音逐一擊破。她認為此明顯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政治逼害」,劉小麗以全港市民的代表自居,政府將拒絕或忽略按《基本法》第104條宣誓的她依法逐出議會就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政治逼害」,就是不想她這個市民代表繼續監督政府;要將她逐出議會,政府就是使陰謀為建制派奪取議會中的分組點票優勢。基於上述各點,各政團及全港市民最好起而護她,逼政府收回成命,讓她繼續留在議會。還有比劉小麗這些辯護邏輯更荒謬嗎?比她的動機更自私嗎?

 

『專業議政葉建源則強調今次問題關鍵是政府為何要以公權及龐大資源去處理訴訟。他指出,劉小麗案與「梁游」宣誓案不同,不涉及港獨,同時劉小麗已完成宣誓程序及正履行議員職責,故很難令人不懷疑背後有政治目的。』

 

葉建源不明白或假裝不明白,那我可以正告他,要以公權及龐大資源去處理訴訟,是為了確保訴訟的勝利,而這個勝利會確保國家和香港的長遠和巨大利益。在這個利益前提下,一切資源都變得必需及渺小。

 

葉建源說劉小麗不涉港獨,有道理嗎?大部份市民對劉小麗可能不大了解,單從她宣誓的表現,可能會覺得她容或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特區政府,但港獨似乎沾不上邊,但如果大家上網看看她的個人網頁「小麗民主教室」中的《我們的社會願景》或她的議員競選大綱,大家就會有一個截然不同的印象。

 

在政綱或《我們的社會願景》中,劉小麗說:

 

落實民主自治,反赤化

政制:一人一票無篩選,廢除功能組別

中港:拒絕中共赤化,民主重訂基本法」

 

「一人一票無篩選,廢除功能組別」那是要求中央取消人大的8.31決定,讓泛民及港獨可以無限制地競選特區行政長官一職。「廢除功能組別」,就是要求中央現在就要讓一切議席訴諸直選,最終很可能會喪失控制立法會。在泛民及港獨聯手下,說不定由他們控制整個立法會,加劇行政、立法的對立,特首及他的管治團隊施政更難。

 

「拒絕中共赤化」,就是拒絕中共管治香港;「民主重訂基本法」,就是要廢除基本法第1條、第12條、第104條及159(4) 條,特別是第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守護香港邊界,益民生

人口政策:重掌移民審批權,加強補貼鼓勵生育

基建:拒絕深港同城化,反對大白象基建倒錢落海」

 

深圳、香港一水之隔的兩城,各有所長,若能連成一片,互為補足,利多於弊。將深圳、香港合併為一城,少說是2047年後的事,劉小麗現在就倡議「拒絕深港同城化」,說到底,是抗拒中港融合。

 

「反對大白象基建,倒錢落海」,劉小麗特別提到連接中國鐵路網的香港段高鐵。為加速中(特別是廣東)港兩地的經濟發展,中港兩地的高鐵是需要的,建造費嚴重超支,建造時間滯後,是一個行政管理出現偏差的問題。方向正確,執行出現偏差,不能因為執行出現問題就否定正確方向。

 

「守護香港邊界」,儼然將香港視為獨立一國,並指控相鄰的另一國則有侵犯意圖,劉小麗的港獨意識表露無遺。

 

激進本土其實就是港獨,從政綱及《願景》中的表白,劉小麗的港獨傾向昭然若揭。

 

『梁、游闖會,泛民保駕護航。梁、游在立法會宣誓儀式上違憲違法、辱國辱民,觸發眾怒,特別是以「支那」稱呼中國人,形同漢奸;民主黨議員涂謹申竟稱游梁「加料」是「幽默」;社民連梁國雄則辯稱兩人已經「說清了」,言論並非侮辱,這就「等於認錯」,看不到需要道歉;社福界邵家臻更說,「Hong Kong is not Chi­na」解作「香港不是瓷器」,是否就可以宣誓。』

 

這段批評,將涂謹申、梁國雄及邵家臻三人的詭辯和對港獨頭頭的縱容、包庇譏諷得入木三分,著墨不多,但卻痛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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