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聽良言,禍不及其身(4)

 警告中的重中之重

 

我對香港市民 (特別是非建制派和他們的支持者,而非建派和他們的支持者中,又特別是港獨、激進本土派和泛民議員,以及他們的支持者) 的眾多警告中,重中之重為下述段落:

 

『我們這些窩囊者不尚空談,都從歷史、政治和實用角度,將看到的危機,告訴港獨分子、激進本土派、泛民以至全體港人。

 

為甚麼要告訴全體港人,而不光是港獨分子、激進本土派和激進泛民?因為香港興亡,匹夫有責。在過往20年,全體港人(包括建制派)基本上都對多行不義、嚴重損害香港利益以至國家利益的上述政團、人士噤若寒蟬,過份縱容,從未高聲喝止、鞭撻和制止,傳媒客觀上更是為他們張目,助紂為虐。大部份港人、政黨及政團之所以獨善其身,有的因為以為事不關己,有的認為上述政黨、政團和人士言行沒錯,有的怕失選票,有的怕遭受金錢損失,有的怕自己和家人遭受人身傷害……不一而足。默許、縱容和袖手旁觀的結果,就令香港多年來不斷極度挑釁中國,最終造成今日香港的困境。一切過往多年默許、縱容和袖手旁觀的港人、政黨和政團都責無可卸!』

 

『「高度自治」可以維持多久,與自治區人民對國家的效忠、順從程度和使用(說利用亦無不可)價值的大小等因素成正比。如現今的香港,大部份市民(特別是80後、90後的年輕人)對國家的效忠和順從,江河日下,香港在政經上對國家的貢獻,更是今非昔比。可以預期,中央對香港的管治(必要時甚至由暗裏走向明面)未來將會愈來愈緊,「高度自治」應該不會延續50年那麼長久。』

 

『回到現實,如果年青的港獨份子現時起就不斷鬧事,要求中國承諾2047年後維持真正的一國兩制,甚至公投自決,要求獨立。從上述歷史教訓,中國最終的反應一定是提早結束一國兩制,實施一國一制並重手鎮壓港獨份子,以至激進的泛民。』

 

『正如1979年至1981年英國的不知進退,港獨份子和他們的同情者及縱容者的不知進退,他們要爭取的,最終一定同樣會適得其反。沉默的大多數,客觀上是縱容了港獨,最終一定反受其害,屆時可別怨天尤人!』

 

『回歸20年,特區政府基本上臣服於中央,但香港人心多未回歸,近年激進泛民政黨、本土派及港獨與中央對著幹的事,愈來愈多,愈演愈烈。弱勢的特區政府無能控制局面,遏制激進泛民政黨、本土派和港獨對大陸的挑釁,客觀上就是香港經常挑釁大陸。不難看出,本土派及港獨愈見猖獗,就愈加速中央下決心回到「改土歸流」的傳統管治邊陲地區政策。從另一個角度看,你說中央愈有藉口結束一國兩制而回到一國一制並改土歸流亦無不可。』

 

『要推動香港整體社會變革,阻止社會沉淪腐朽,是一種崇高的理想,我完全支持。但策動「自發、自立、自主、自決」的公投就十分離經叛道,「自發、自立」還勉強說得過去,「自主、自決」,主甚麼,決甚麼?說得白了,還是要搞港獨,祇不過強調非暴力爭取。「以香港本位,抗擊天朝中共和資本霸權」,抗擊本港的資本霸權猶自可,如天朝強硬地不容你們「香港眾志」搞獨立,你們最終還可不訴諸暴力去抗擊嗎?搞港獨是一種分裂國家的行為,就算你們不暴力抗爭,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央都會重手鎮壓,流血衝突是無可避免的結局。』

 

勸喻中的重中之重

 

我對香港市民 (特別是非建制派和他們的支持者,而非建派和他們的支持者中,又特別是港獨、激進本土派和泛民議員,以及他們的支持者) 的眾多勸喻中,重中之重為下述段落:

 

『唯有有智慧及懂得謹小慎微地尊重、服從及禮數週到地服侍中央,地方才可以保持高度自治、繁榮穩定!』

 

『小國在大國的夾縫中求生,都必須發揮以小事大的智慧,讓大國接受小國的存在,並賦與發展空間。以小事大的最重要前提,是小國不去挑釁大國,勿讓大國感到不舒服,能這樣做,小國在大國之側生存的情況才會出現。所謂小國不去挑釁大國,不光要求小國政府不以言行挑釁,還要求小國的民間和在野政黨不去挑釁。』

 

『選民要好好運用手中寶貴的一票,好壞候選人代表著好壞的結果,選民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往者已矣,來者可追,我們現在就有一個化解大禍和補救之道。94日是立法會選舉日,我們應該好好利用手上寶貴一票來扭轉目前的政經困局、敗局。

 

具體做法很簡單:將選票全部投到建制派、中間派和素來不與特區政府及中央為敵的溫和泛民。

 

大部份選民若能這樣做,自能:

 

1.      將港獨、激進本土派、激進泛民及一切屢與特區及中央為敵的泛民都趕出議會;

 

2.       留下的溫和泛民在議會佔不足三分之一的議席,即使他們日後變卦反戈一擊,由於他們沒擁有對議會重要事項決議的否決權,不足為患。這樣的議員組合,既對行政主導有一定的制衡,又互相協調、配合,杜絕以拉布、議會暴力來癱瘓特區政府的施政;

 

3.       議員日後在議會上,多談香港的經濟發展(特別是中港融合、合作互利和互補)和改善民生,少談政治(特別是「真普選」、抗中反中);

 

4.       得到大部份敢於與壞分子劃清界線的市民授權,無論是政府還是議員,日後自會合作無間,無懼地將一切破壞社會安寧和損害香港、國家利益的壞分子繩之於法,判之以刑;

 

5.       與國家同心同德集中力量建設和發展香港,追回過往錯失的日子;

 

6.       上下齊心,從中小學教育開始,培養青少年對國家的效忠和順從,對國內人民的互相尊重,不卑不亢;

 

7.        港獨分子既然不愛中國,就請他們離開屬於中國的香港。大家無謂再為他們的言行而深受困擾。』

 

禍已更重,亡羊仍可補牢

 

或者人微言輕,今年四月迄立法會選舉日 (94),我的多番警告和勸喻都未蒙絕大部份市民 (特別是非建制派政黨、議員及其支持者) 聽取,結果選出七位港獨、激進本土派議員。這個結果隨即衍生了宣誓鬧劇、特首及律政司的司法覆核以及中央的釋法。根據釋法的解釋,建制派及其支持者可以繼續追究十二、三位已宣了誓的港獨、激進本土派和激進泛民議員,最終不知該等議員有多少位會墮馬。不僅這樣,第23條立法看來迫在眉睫,不出兩年恐怕就會落實。

 

釋法和無可避免的第23條立法是中港矛盾結果的近者,更早前是中央對港白皮書和人大常委會8.31決議,都是中港矛盾和衝突後中央對港政策愈收愈緊的體現。這是搞對抗闖出來的禍。

 

港人若果執迷不悟,擇惡固執,繼續沿着固有的方向和使用固有的對抗方式走下去,用不了多少年,一國兩制會變成一國一制,期間很有可能暴發大流血事件。

 

我的警告和勸喻由來已久,於今為烈。要申明一下立場,我是香港人,但首先是中國人,其次是漢族人,最後才是香港人。論政,是希望以自己對中外歷史和政局的了解和思考能力對國家和香港作出回饋。自覺比較幸運,歷來的警告和勸喻似乎可以同時符合國家和香港的長遠利益。

 

往者已矣,來者可追。港人過往所犯的錯誤不可再延續下去了,再犯就更多禍,應多些採納筆者的勸喻,坐言起行!眼前大家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協同建制派將立法局內已宣誓但宣誓有問題的港獨、激進本土派和激進泛民議員踢出局,可以多少位就踢多少,然後在日後的議席補選中將寶貴的一票投向建制派、中間派或温和泛民,以廢除非建制泛民在議會中所擁有的重大議案否決權為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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