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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玉石俱焚,而是引火自焚

(原文發表於2012319)

 

競選形勢居下風的特首候選人唐英年於316日晚的選舉(電視)辯論中爆出兩個機密,向另一候選人梁振英施以絕地大反擊,先指控梁振英在2003年的高層會議上,提出縮短商業電台續牌的牌照時間,指他打擊言論自由;再指控梁在2003年另一政府的高層會議硬推《基本法》23條時,曾說「始終一次要出動防暴隊、催淚彈對付示威者」。梁振英批評唐英年捏造事實。

 

18個小時後,梁振英連同時任行政會議成員及前教育局局長李國章在競選辦會見傳媒。李國章指證,梁振英沒有說過唐英年在辯論時提及的說話。梁振英要求唐英年提出確鑿的證據,證明指控不是抹黑。他批評唐英年,為求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甚至不惜違背政治道德,捏造無根據的謊話去攻擊及抹黑對手,更背棄高層必須遵守的保密責任。

 

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表示,官員有保密守則,說話應有分寸,如果真有其事是泄密,如果並無其事是捏造,指唐英年難以令人信任。葉劉淑儀估計,由於唐英年當時不負責安全範疇,涉及討論23條內容的政府高層會議,他應該不會出席,唯一有機會出席的應是行政會議,而行政會議內容並沒有逐字記錄。

 

平情而論,梁振英和葉劉淑儀的批評有理,李國章的指證有力,而梁振英的要求亦合理。由於行政會議內容沒有白底黑字的記錄,加上迄今(很可能甚至將來)沒人挺身而出,指證梁振英說過唐英年在辯論時提及的說話,唐英年看來不大可能提供確鑿的證據,唐英年的指控因而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害。

 

不僅這樣,唐英年在辯論中的言行(特別是上述兩項對梁振英的無真憑實據的指控)已大大觸犯中央的天條。根據國家副主席習近平34日的對來自港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的講話精神,選舉委員(自然包括特首候選人)應有「大局意識」,維護香港的和諧穩定,特首選舉時,選委(及候選人)不應令選舉流選,不要「製造混亂」、「不顧大局」、「不講和諧穩定」、「不講團結」。不這樣做,「實際上是和中央對著幹,墮落到與反對派站在一起」。習近平提出「兄弟齊心,其利斷金」,吳康民認為是指唐英年、梁振英,「唐梁兩人,可能有一人當選特首,另一人衹能在野。但中央認為他們兩人,在香港是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無論在朝在野,都應該相互支持,維護香港的和諧穩定。」

 

很明顯,唐英年的言行是違反習近平的講話精神的。無視中央高層領導人的警告,一意孤行,在中央眼中,唐英年「實際上是和中央對著幹,墮落到與反對派站在一起」,那已不是人民內部矛盾,而是敵我矛盾,錯誤非常嚴重。我原本預期如果唐英年落選,為了安撫他及唐營,中央日後會在香港政壇或中國政壇給唐一個體面的工作安排,現在看來預期會落空。

 

中央由此至325日為止,對唐英年及唐營再無顧忌,會更快更明確地支持梁振英高票當選下屆特首。

 

唐英年在香港及中國政壇的角色可以告一段落。他在辯論中的絕地大反擊,不是反敗為勝,不是玉石俱焚,而是引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