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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是甚麼罪過?應如何處分? (1)

(原文發表於20140514)

 

錢果豐和韋達誠的辯解

全城矚目的高鐵工程延誤事件引起滿城風雨。

有的政黨和時事評論將事件歸咎於港鐵高管的蓄意隱瞞或港鐵高管和運房局長張炳良合謀蓄意隱瞞,有的將之歸咎於港鐵高管的管理不善,港鐵高管則將事件歸納為溝通欠佳。哪個或哪些理由接近事實?

54日,港鐵主席錢果豐和行政總裁韋達誠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發表了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和啟用的解釋。我們且看看某些重要的解釋片段。

錢(果豐):

「韋達誠先生與各位同事,今日會向大家解釋導致工程延誤的因素,當中汲取到的教訓,以及管理層採取的相關措施。我們的工程團隊,也為2017 通車的目標,制訂可行的方案。

我謹向大家重申,港鐵的工程團隊和各承建商,一直都非常努力去克服各種挑戰,並取到得來不易的階段性進展。

但我們承認,就高鐵工程進度與社會各界的溝通,確實有不是之處。」

「可惜,因為我們在與公眾溝通上做得未夠妥善,引起社會很大的迴響,間接令到他們的努力得不到應得的肯定,我都十分過意不去。」

韋(達誠):

「我要表示歉意,因為我們在高鐵項目上沒有做好溝通的工作。我們不應有任何托辭,我們明白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令大家失望了。」

「當日我們宣布因為無法克服的挑戰,高鐵的開通日期很遺憾地須改至2017 年。」

「議員曾問及為何我們沒有早一些透露項目遇到各項滯後所帶來的影響。現在回看,我們實在應該這樣做。

我們的信念是,在接受工程延誤的結論前,必須盡我們所有的努力解決工程項目遇到的各樣困難。其實,我在鐵路行業工作多年,與很多專心致志的人士一起工作,但我從未見過一個團隊,如港鐵般有這麼大的決心和信念,堅持要按時在預算內完成項目。

基於這樣的精神,我們主動向政府提出一個計劃,讓項目在2015 年完成關鍵設施,並開始提供全面的客運服務,非關鍵的部份則可在通車後的時間完成。我要感謝局長和他的同僚,雖然他們對計劃存疑,但仍然給時間讓我們嘗試。

我們很努力,不放過任何一個有可能令我們如期通車的方案和替代方法。

可惜,我們遇到的障礙實在太大。當我在四月與工程團隊開會,明確得悉項目已經不可能如期達到2015 年通車的目標時,當務之急就是盡快向大家交代有關情況,於是我立即知會了港鐵公司主席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我們不希望令公眾失望,但遺憾地,就是這個願望阻延了我們向大家作出適時的交代。」

「自高鐵項目開始以來,一直面對很多重大的挑戰。我們遲遲未能進入工地、困難的地質情況、樁柱變形,以及惡劣的天氣,都不斷消耗我們的時間–一些滯後甚至耽誤了我們的時間表超過一年。

我們沒有以這些挑戰作為工程延誤的藉口,反而選擇投入額外資源、嘗試不同方法、調整設計、重新安排工序,積極令工程延誤的結果不會出現。」

錢、韋都同一口徑將工程延誤視為與高官和公眾的溝通「未夠妥善」、「沒有做好溝通的工作」,而所謂溝通欠佳是指延遲公佈工程延誤。在這個觀點上,韋的解釋包含更多細節詳情和理由。韋的所謂「不應有任何托辭」,「這是我們的責任」,是指他們(韋和有關港鐵高管)有責任適時公佈「因為無法克服的挑戰,高鐵的開通日期很遺憾地須改至2017年。」,而不應因為可能合理的理由而延遲公佈工程的延誤,這些可能合理的理由其實是一種托辭。

韋達誠巧妙地藉著帶有自貶味道的「托辭」來申述自視為合理的理由,爭取同情和諒解,並將失責限制於延遲公佈工程的延誤。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