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宏碩入稟以推翻中大考試小組覆核成績,誰是誰非?(1)

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市場學系前副教授于宏碩,於2年半前(20132014年度)教授一個碩士課程,於20147月公布學生成績後,被4名獲D+等級的學生就成績向考試小組提上訴。 

小組在沒有通知她的情況下,於201412月擅自將該4名學生的成績覆核至C等級,另將兩名從未投訴學生的成績,由C+覆核至B- 

她曾向中大校長沈祖堯投訴考試小組,惟獲回覆,沈認為沒表面證供顯示小組失職,決定不介入。她於20154月初入稟高等法院向中大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覆核成績的決定。 

入稟狀指出,該課程的評分方法分兩部分,百分之60為報告成績,百分之40為參與課堂討論的分數,按發言次數及質素評分,遲到或缺席會被扣分,更會被扣至負分。于指出4D+學生於20147月提出上訴成績後,翌月考試小組要求她澄清課堂討論分的計算方法等。 

12月,小組未有告知她而覆核學生成績,但有向她解釋原因,包括學生未必清楚知他們的課堂表現會被評分,甚至會出現負數,可能造成不公。于認為小組「跳過」她而修改成績並不恰當,惟她向小組、學院及中大校長沈祖堯投訴均未獲接納。 

于宏碩乃入稟要求推翻小組修改成績的決定、聲明該決定無效、重新考慮及處理上訴,及要求學院院長或中大校長介入。 

兩年半以來,于宏碩就事件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今年9月被駁回。高等法院、上訴庭及終審法院以過了申請期限及不涉及侵犯學術自由等理由駁回其申請。 

為了覆核,于宏碩付出逾百萬元堂費,更賣物業及私家車。她說沒去猜測小組調整學生成績的原因,但認為此做法會影響學校的學術誠信,又指出現時教育商品化,大學應維持教育質素及學術水平。她聲言自己堅持上訴,祇是希望學校可以給她一個「合理的解釋」。 

于宏碩的司法覆核,結果已塵埃落定,但勝者不等於擁有全部真理,敗者亦不等於毫無道理。誰是誰非倒值得議論一番。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