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泛民的指責有理有據嗎?(1)

政府公佈高鐵一地兩檢「三步走」方案,引起社會討論。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政府在方案中承認一地兩檢是不符合《基本法》,否則不會設有內地口岸區,現時將香港完整性切割。他擔心,今日高鐵一部分不屬於香港,日後可能將其他範圍劃作內地範圍。他指出,租借地方不應連同管轄權一同出租。

政府在公佈方案時,從來沒有一言片語承認一地兩檢是不符合《基本法》的;設有內地口岸區等同承認一地兩檢不符合《基本法》是哪門子的邏輯?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袛是說,『經過「三步走」訂立法例後,「內地口岸區」會被視為香港特區區域範圍之外,《基本法》第八、十八及二十二條對「內地口岸區」並不適用,有關安排不會跟《基本法》有所衝突。』

 「設有內地口岸區,會將香港完整性切割」。如果內地口岸區因為行使國內法律而不受香港法律司法制度管轄而造成香港完整性切割,那麼所有中國駐港外交機構(例如中聯辦,外交部駐港特派專員公署)又怎看,這些同樣行使中國法律而不受香港法律司法制度管轄的地方,豈不老早就破壞了香港的完整性?為什麼陳文敏及泛民不老早出聲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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