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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物、環保大過天,不合理!

(原文發表於2014829) 

 

一隻狗「未雪」在港鐵路軌上失去生命,從最初在網上熱烈討論,到後來有如燎原星火,事件一呼百應下激起九萬名市民聯署要求港鐵解釋,向港鐵追討責任,數百名愛護動物人士先後到上水站和港鐵總部哀悼逝去的狗,要為狗隻伸冤,還要港鐵立碑紀念。 

為了平息事件,港鐵車務總監金澤培向公眾道歉,兼屈膝向逝去的狗獻花,但事件仍未告一段落,剛過去的星期日,大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帶同寵物及自製標語,在添馬寵物公園為死去的「未雪」默哀和到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介入調查,又再提出設立動物警察。 

港鐵前線員工因為一隻狗意外誤闖而成了社會公敵,備受愛狗人士的無情打壓。事件令港鐵員工備受壓力,因為網民的批評意見有的頗為極端,有人針對當日處理事件的港鐵員工發起攻擊,甚至其家人亦受到牽連,令港鐵員工慨嘆「人不如狗」。 

我在想,如果不是狗而是一個人被列車撞死,情況會怎樣呢?我估死者一定不會享受到那樣高規格的祭祀,既不會有數以百計的民眾,更不會有港鐵高層到靈堂鞠躬致悼,恐怕祇有死者家人在場。哎喲,真的人不如狗呀! 

在怡居地產網的專欄作家何煒嵐忍不住在《未雪》一文說道: 

「未雪,好名字。不過,竟然是一隻狗的名字! 

一隻被列車撞死的狗,始終是狗。這隻狗,雖然值得同情,但狗就是狗。牠的死,頂多只能說明,港鐵的路軌範圍未能阻止流浪狗闖入,港鐵員工沒有足夠的捉狗訓練。港鐵最後選擇撞死狗了事,但其出發點是恢復行車。只要有些少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列車在路軌上停下來,其他列車都會受阻,受影響的可是成千上萬人。這成千上萬人的行程,難保當中沒有也是生死攸關的。 

如果下次再有貓狗闖入路軌,是否必定要救?救不了,就不准開車?如果有流浪狗闖入彌敦道,大家又找人來救狗不成?」 

今次的唐狗事件罕見地亦引起內地傳媒的注意,詳細報導大不乏人,《環球時報》日前就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愛狗人士為一隻流浪狗之死鬧出這麼「大動靜」,是「小題大做」。並謂動物保護主義在西方成形,評判標準均來自西方,很難簡單界定是否文明。評論又指出,動物權的保證須建立在人類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基礎之上,香港是發達社會,才可包容「狗粹主義」,「狗粹主義」若在內地盛行,便會造成更大的成本和代價。 

何先生及《環球時報》的看法,令我不禁想起某些環保人士。反對動用郊野公園土地,不管動用多少,主要是環保人士,股評家張公道對他們的反對不大苟同: 

『本港有近七成的土地劃入郊野公園,不作發展之用。市區的環境如此擠迫,把小量比例的郊野公園用作建屋之用,已可紓緩問題。無奈政府一提出,立刻引來群起反對;而最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是,部份反對得最大聲及猛烈者,是居於公屋及板間房的年輕人。 

他們為何如此「偉大」,不替基層市民想想,寧願讓蝴蝶及其他生物有一個理想的生存空間,卻忽略人類的需要?此種歪曲的大愛,等同目前一些青壯年愛犬如命,對犬兒寵護有加,卻甚少回家探父母,甚至把老人家搬入護老院便算,不少老人家覺得做狗好過做人,這是甚麼樣的社會?是一個所謂發達的國際城市應有的現象嗎?』 

張公道先生的評論,又令我想起,無論是港珠澳大橋和赤臘角機場的建造、維港填海還是離島水域的填海建地,環保人士都為上述項目製造了不少滋擾。 

何先生及張先生的批評都有理,對充滿(張公道先生所言的)大愛的愛動物或環保人士當是暮鼓晨鐘。 

動物的性命、環保與香港盛衰及整體福祉相較,動物性命、環保得靠邊站,少數量動物性命、小環保(僅放棄2.5%郊野公園)更得大大靠邊站! 

動物(包括狗隻、海豚)的生命及環保固然可貴,但人的生存、生活和發展空間是否應該更重要?!人不如狗及人不如海豚,似乎不該發生吧! 

我相信大部份市民都不會認同極端環保人士及愛動物人士的言行,不認同請發聲,沉默會容易令人錯誤解讀為接受甚至默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