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學一點思維邏輯(2)

 32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則聯署強烈譴責FCC「協助散播港獨言論」,促請政府考慮收回會址。FCC第一副主席Vic­tor Mal­let回應說,陳浩天演講和場外示威體現香港享有言論自由,該會底線是言論和新聞自由,只要講者無違法,將繼續邀請不同意見人士發表演講。 

Vic­tor Mal­let 看來亦不明白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有底線,而FCC邀請陳浩天出席演講,鼓吹港獨,已經嚴重抵觸了這條底線,Vic­tor Mal­let自設的演講者資格的先決條件是「無違法」,但陳浩天恰好缺乏這個條件,真不知他怎樣自圓其說。 

「協助散播港獨言論」其實也是另一形式的違法,違法程度較散播港獨言論為輕而已。當陳浩天演講如期舉行後,特區政府可以就此起訴FCC,不知FCC可曾考慮到這個後果? 

還不算!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指出,外國記者會為陳浩天提供講壇,同時正是為他提供公開宣揚港獨的黃金機會,外國記者會的主事人不可能不明白,當特區政府開展了取締民族黨的法定程式時,「為陳浩天搭建宣傳平台,會被中國政府(香港特區政府)視為敵對行為、政治挑釁。」 

曾鈺成強調,外國記者會在中環的會址為政府物業,屬一級歷史建築,即使繳付市值租金,但該會長期自動續租、毋須公開競投,其特殊權利反映政府對外國記者的尊重,「政府的善意,換來的卻是敵意和挑釁,只能無可奈何?」 

曾鈺成的批評,不等於暗示政府應該收回FCC租賃會址的特權,但政府在FCC做出敵對行為及政治挑釁後,確有權這樣做,合法、合情、合理。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