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講不出口的遏抑樓價方法

特首林鄭公布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後,對媒體承認最新推出的一套策略,並無一個目標去打擊樓價或遏抑樓價,亦難以透過有關政策去增加整體房屋供應,但她強調:「不等於我『無招』,我稍後會處理另外那些問題。」

大家不禁想,特首的「招」是什麼?

增加整體房屋供應的政策,林鄭看來會留待參考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最後建議才會作決定,手段最可能有三:填海;公私營合作方式釋放新界農地儲備;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二三者兼而有之。

至於打擊樓價或遏抑樓價的招數,我從不懷疑政府是法力無邊,縱使不計增加土地供應這個法寶,祇要它想,有效招數多的是:推出限購令(例如規定國內或外國買家祇能購買實用1,500呎或以上及成交價不少於4,500萬港元的住宅單位);加重買家稅(例如由15%加至40%);加重印花稅;撤銷首置客政策;兼而有之。

祇要辣招真的夠辣,樓價必定應聲而下。

個人覺得歷屆特首和有關高官對辣招都有意無意地招不用盡,留有餘地。簡而言之,辣招永不到位地辣。為什麼?就是他們不敢辣到有可能戮破樓市大泡沫,負上千古罵名。林鄭也不例外,否則她一年前上場就可做到指天椒辣妹了。

我又隱約覺得,歷屆特首都想借刀殺人,外圍負面因素來刺穿樓市泡沫,令樓價大跌,既做醜人,更避免得罪財雄勢大的財團、位高權重的權貴及廣大的小業主,弄得不好,烏紗不保呀!這個想法,歷屆特首敢做不敢講!

我們視林鄭的「有招」言論為口術好了,我不信她敢創出一個空前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