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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局要用重典

  (原文發表於2015年3月11日)

持續逾一個月的反水貨客示威愈演愈烈,暴力行徑不斷升級,逾百名示威者,當中不乏學生3月8日採取聲東擊西戰術,預先張揚到上水和平示威,卻轉戰屯門市中心商場;示威者不分男女,不斷以粗言穢語指罵在場內地客,又亂踢途人手拉車及設路障堵塞巴士,有無辜港人被禍及遇襲,不少商戶見狀拉閘關門;警方拉人遭阻撓「搶犯」,共有四名男女被捕,當中至少兩人為初中生;示威者其後仍不罷休,再殺出尖沙咀,警方拘捕兩人,近百示威者「遊街」至深夜始散去。

除了商店,途人也成為被「狙擊」目標,有示威者出腳亂踢途人的手拉車,指責途人是水貨客,行為野蠻;多名市民和內地旅客無辜受辱,當中包括為孫兒購買奶粉的深圳姓趙老翁,以及攜帶音響器材往公園唱歌的港翁,其器材也被踢至散落一地;有中年男子與示威者對罵時,被人從後偷襲踢倒;更有內地客一家三口被追罵,嚇得女童哇哇大哭。

不知大家怎看上述報導,我就強烈覺得示威者肆意欺負老弱婦孺(主要是內地客),不當地使用暴力,完全超越法律底線。如果這樣的示威是表達意見自由的體現,那是濫用自由。任何合法合理的自由都不應該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建立在損害別人的自由上。

遭警方拘捕的七人,包括初中生及大學生,有涉案少年公然在網上留言,要向警方「勇武還拖」,也有少年上載手持汽油彈的自拍照。至於在尖沙嘴涉行為不檢被捕兩名男子,其中一名十八歲中大學生鍾某,是中大本土學社成員,其社交網站寫有「文武合一,寧當香港鬼,不做中國人」。

涉案的青少年,這麼多年輕就這麼暴力、偏激及有港獨傾向,很明顯是受別有用心及更偏激的團體或成人所影響甚至唆擺。

傷害內地客的身體或損壞他們的物品得使用暴力,傷害內地客的心得透過辱罵(粗言穢語及標語),損害做內地客生意的商戶的利益,可以透過暴力或恐嚇逼其關舖,可以透過損壞店內物品,個人認為對上述任何一種傷害、損壞和損害都應該零容忍。

除了禁止在本港任何地方使用暴力,特區政府還應該立法讓警方有權禁止可疑人士進入商場,以防暴徒在場內搗亂;禁止示威者在商場內及公開場合辱罵內地客。

偏激、暴力及有港獨傾向的示威有愈演愈烈、愈演愈密之勢,不但損害了香港的國際形象,破壞了中港關係,更破壞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客觀上使香港處於亂局。

面對這樣的亂局,特區政府不可以心慈手軟,應該重手平亂,將暴徒第一時間拘控,繩之以重法(重刑法例),施之以重刑。如果現時沒有適當重法,應火速建立該等重法,好讓警方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執法。

亂局如果再婆婆媽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違法暴力所做成的各種損害有機會一發不可收拾,悔之已晚。

作為普通市民,地方有難,匹夫有責,我們都應義無反顧、公開及一致地要求及支持政府重典治亂!

這令我想起邱吉爾的名言:「對他們的偉大人物忘恩負義,是偉大民族的標誌(Ingratitude towards great men is the mark of strong people)」。

根據邱吉爾的標準,習近平的所作所為,顯示他有偉人的素質。

不惜冒著巨大的政治風險(甚至個人生命危險),習近平大刀闊斧的反貪腐,大膽的改革,及敢於與操弄政治玩弄權術的黨內大老所代表的權貴集團決裂,光看這點,他就堪稱是鄧小平以來中國最大的政治改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