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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內地遊客陋習,中短期嚴刑峻法最有效(1)

 (原文發表於2015年2月14日)

隨著中國崛起,愈來愈多中國遊客出國遨遊。外遊的中國遊客有不少陋習,內地的《廣州日報》最近走訪澳洲和英國,列出中國遊客十大陋習,包括在禁止拍照的地方拍照,在禁止吸煙的地方吸煙,喧嘩叫囂,有錢任性,見到人家的房子漂亮,竟然直接敲門問戶主賣不賣,土豪行為讓人看傻了眼,《廣州日報》所列的十大陋習偏偏漏了最為香港人及外國人深惡痛絕的「隨地便溺」。

這個臭名昭著的「隨地便溺」最近又鬧出國際新聞:泰國清萊白廟(白龍寺)因中國遊客如廁的不明文行為,本月3日一度禁止中國遊客進廟。

《泰國頭條新聞》引述白廟主人查棱大師回應,該寺的確在2月3日上午禁止中國遊客入內,原因在於一直以來部份大陸客使用洗手間時出現不文明行為。「有些人在小便池內大便,有些人大便大到便池外也不清理,有些在胳膊上一次過纏繞大量廁紙帶出去,還有些女遊客把有血污衛生巾貼到廁所隔板上。」

中國遊客的行為惹火了寺廟主人,「一直以來的怨氣一次爆發出來」,於是下令3日早上開始不准中國遊客進入。不過,廟方看到外頭聚集很多慕名前來、被阻止進入而失望的中國遊客,又覺得不忍心,所以再次開放,但要求中國遊客在使用洗手間時,必須有隨團領隊導遊陪同,如果出現不當行為或破壞,將勒令導遊負責清洗。

內地旅客縱容小孩隨地便溺(在商舖、商場內進行,亦時有所聞),令我想起在2010年參觀上海世博的遭遇。在參觀德國館時,我赫然發覺在館內幾處顯眼的地方,都豎起一塊3呎乘呎半的木牌,上書:「不得在館內大小便」。看來外國人(起碼是德國人)早已吃過國內人(特別是小孩)隨地便溺的苦頭,而他們明顯很不接受甚至憎惡這樣的不文明行為,導致他們立牌預警。

出外旅遊,上廁所是個大問題。但在著名旅遊景區,特別是市中心區,在商場、酒店及街上食肆,要找廁所方便一下,不算困難,我不大理解國內旅客有甚麼特別理由縱容自己的小孩隨地便溺(溺已嘔心,便則更甚;在街已難接受,在店內則更難)。身為大人的家長是有預見能力的,如果自己的小孩對大小便沒有忍耐力或控制力,為甚麼不替他們預先扣上兒童尿片屎片?如果小孩有,找到廁所才解決又有多難?很明顯,這些家長明顯是貪圖個人的方便而縱容小孩就地解決,而將公德和別人的痛苦置諸腦後。

別的不當行為或者可以包容,但隨地便溺有礙市容和公共衛生,實在難以包容。小孩子不文明的行徑是家長導演或縱容的結果,「小孩子不可以苛責!」這種說法完全不成立,不可苛責小孩就苛責他們的家長或監護人吧!

對於國人外遊陋習招尤,內地政府其實洞若觀火,亦欲加強外遊民眾的文明教育。內地早於2006年頒布《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及《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列舉諸般屢遭詬病的不文明行為,例如胡亂插隊、破壞環境、有欠衞生、貪小便宜,以及不愛護古蹟公物等等。2013年10月1日更開始實施《旅遊法》。可惜的是,《指南》僅是希望國人外遊自我檢點,《旅遊法》意在規管旅行社,兩者都沒有對陋習列明清晰罰則,以起阻嚇作用,更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完全不能治陋,結果外遊陋習成了國際知名的「中國人的醜陋」。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