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錯了羅致光!

政府早前公佈,由二月起調高長者綜援申領年齡至六十五歲(原本是60歲),那意味著60至64歲的人將喪失1,260元綜援。政府稍後「補鑊」,宣布為六十至六十四歲成人綜援人士提供「就業支援補助金」1,060元,補回與長者綜援之間的差額。但社署日前表示,容許申請人自由參與IEAPS,但不參與該計畫的,以及參與計劃但不按規定累計三次未與社工會面的人士,在其綜援金均會扣減二百元,隨即被社福界批評是懲罰性扣減。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在電台節目中解釋,提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是希望鼓勵部分健全、有工作能力(而年齡介乎60至64歲)的人就業,政府已盡量從一個寬鬆的角度設計整個項目,相信對他們的經濟能力、社交、精神健康、自信心等都有幫助,而非強迫健康欠佳者工作,扣減二百元的做法只是「象徵式要求」。

專欄作家L君對羅致光的說法,忍不住罵了起來:

『高官習慣玩語言偽術,有一次聽某高官上電視說,剋扣長者二百元,是「鼓勵」他們去就業。聽了不由講粗口——你用什麼名動詞都可以,但剋扣就是剋扣,本質是懲罰,卻說成是「鼓勵」,豈不是指黑為白、指鹿為馬?被「鼓勵」的人聽了,該哭還是該笑?』

政府為了制止市民隨地吐痰及亂拋垃圾,有捉到罰款的制度;為了減少市民吸煙,有加香煙稅之舉;不少地方的政府,為紓緩市中心的塞車,設立車輛於繁忙時段入市中心要徵收到路費的措施。這些都是寓禁於徵,能說政府涼薄而缺乏人情嗎?父母為免子女沉溺於打機、看電視而疏於必要的學習,禁止子女不得某個時間前打機、看電視,那是寓鼓勵(學習)於禁。能說父母涼薄而缺乏對子女的愛嗎?

所有的「禁」或「徵」本質上都是罰,但祇要動機良好用心良苦,我們一般都譽之為鼓勵,而不會罵之為涼薄。「打者愛也」,打是罰,但內心動機是愛,是深層次鼓勵。

調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至65歲(客觀後果,是令60至64歲喪失1,260元綜援),是鼓勵部分健全有工作能力的60至64歲的人就業,羅致光說的沒錯,那本質上是寓鼓勵就業於徵(取消原有的1,260元綜援)。在市民普遍活得更健康更有活力更長壽及政府已調高退休年齡的情況下,能說羅言之無理?能罵他涼薄?

羅致光屈於民粹,豁免1,060元,祇「象徵式」扣200元,反留人口實。200元之微,「鼓勵」不了就業,要扣,徒令人覺得是為了保存面子死撐。真要起「鼓勵」作用,就要擇善固執,頂著外間壓力,扣足1,260元!

政客及一般市民罵羅致光,是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