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功能何在?

特朗普正式簽署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他應該十分清楚,即使他加以否決,也會遭國會推翻。他知道此舉必然會引起中方的不快,所以在宣布這個消息時,講了一些會討好習近平的說話。他說十分尊重習近平,相信中方一定會處理好香港問題。
 
這些都是廢話,因為美國要通過這條法案,根本就是衝着中國而來,完全不是為了執法上的需要。因為,美國早在2015年就通過了一條《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美國借俄羅斯維權律師被逼害事件,立法要在全球範圍,向那些違反人權的政府官員問責;方式包括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財產與禁止他們入境等。內容跟《香港人權民主法案》相差不遠。因此,即使沒有《香港人權民主法案》,美國一樣可以制裁那些美國認為有問題的香港官員。
 
其實,如果真的有香港官員觸犯這麼嚴重的人權問題,美國大可找幾個直接懲處。其可產生的阻嚇作用一定大過只是通過法案,卻遲遲沒有出現需要執行的情況。
 
綜觀國際上各式各樣的違反人權的案例,即使有些情況十分嚴重,但都未見美國有所行動。所以我認為美國這次也是擺姿態的成分居多,其主要功能就是要香港的公務員處處自我審查,以免自己會因執行上司命令,而被美國政府制裁。
 
香港的高級公務員,很多都有子女在美國讀書,並在美國有一定的投資。他們會擔心將來若是去不了美國,會影響自己與家人團聚,亦會連累自己在財政上有所損失。近期有些公務員在工作時顯得畏首畏尾,可能與此有關。
 
北京指美國通過這條法例是想干預中國的內政,就是因為這條法例可能導致特區官員不能一心一意效忠特區政府,還得時刻留意着,自己可不要做了一些令華盛頓不快的事情。這等同讓美國可以間接左右香港的施政。
 
因此,我擔心這條法例的通過會導致中國不得不提升香港公務員的入職要求,以免錯用了一些容易受美方擺布的公務員。在五六十年代,港英政府在公務員的聘用上,要求是十分嚴格的。我擔心這些日子會重來,導致想加入公務員系統工作的難度會增加。與此同時,公務員的工作亦無可避免會帶有更多的政治色彩。不過,即使政府甚麼都不做,在美國步步進逼下,香港公務員也避不開會愈來愈政治化。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還有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都得向國會提交一份報告,以檢視應否繼續容許香港維持獨立關稅區的地位。我覺得這只是一個虛招,因為要做這類檢視美國政府甚麼時候都可以這樣做,毋須立法之後才有權這樣做。這次立法的目的,主要是想在這一刻向中央施壓。再者,法例一旦通過,美國以後就可以每年依時依候把香港議題放上國際平台,每年都可以叫中共煩惱一次。
 
不過,我認為美國是不會輕易取消香港的非一般中國城市的地位的。因為若是取消了香港的特有地位,美國就不易把香港留在西方世界。美國想看到香港行西方的制度,而不是要香港行大陸的制度,那就一定要給香港有特殊地位,否則就會前功盡廢!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