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滿足基本居住需要 爬置業階梯得靠自己

香港的住屋問題存在已久,歷屆政府都說會設法解決,但效果都不太明顯。林鄭月娥上台後,銳意重建置業階梯,除了想增建原來的公屋與居屋外,還將「綠置居」恆常化,並為相對高收入人士提供「港人首置上車盤」(類似以前的夾屋);除了超級富豪之外,全港逾八成市民都落入政府照顧範圍。
 
這樣做好像可以令很多人都有獲益的機會,有利於增加政府的支持度;但缺點是照顧面廣,力量難以集中,不容易做出成績,結果反令有期望的人感到失望,對政府更為不滿。
 
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有緩急先後之分,而不是像仙女散花那樣,企圖處處都得到照顧。基層民眾的處境最為困難,應得到優先的援助。所以,我贊成政府應集中力量先增建公屋,以把輪候公屋時間降低到合理水平。
 
董建華年代,公屋的輪候時間曾下降到三年。此亦一度成為房委會對合資格的輪候者的承諾;但現時一般的輪候時間已上升至5.4年,實在叫人望穿秋水。
 
我個人認為,三年也有點過長,公屋的供應最好多如私人市場那樣,經常有3%至5%的自然空置率。這樣,每有合資格人士就可以立即有樓揀,可能平均只需半年,就可以找到合適單位,裝修完即可入伙。
 
至於居屋以外的其他置業階梯,如「綠置居」與「港人首置上車盤」,我認為暫時還是不搞為妙。尤其是「港人首置上車盤」,照顧對象竟包括月入74,100元的家庭。能有這樣的收入,社會上已算富戶(僅16.5%家庭收入高過這個水平),政府沒有必要把這樣高收入的家庭也納入政府要照顧的範圍。
 
此外,我亦不認為「綠置居」有太大的必要性。已經住在公屋的居民,本身已可以優先購買居屋,沒有需要特別為他們另設一個置業階梯。為這些已有樓住的人去置業,對解決香港的住屋問題,功能不大。
 
政府眼前最迫切需要做的是增建公屋,在公屋輪候時間未降至三年之前,未有條件增建居屋。所以居屋的供應在開始時,只能維持在每年5,000個單位左右,待公屋的輪候時間達標之後,才可以撥出更多資源來興建居屋。
 
居屋單位平均不應大過私人市場的一般單位,五、六百呎,一廳兩房應該足夠,想住得高的階梯,應靠自己的能力去私人市場攀爬更高。政府能提供的,只能是最基本的住屋需要。
 
如果政府真的願意向香港人展現自己是有承擔的話,就應該放棄用抽籤的方式來分配居屋,而應該像公屋那樣用輪候的方式。這樣,合資格買居屋的人士,才可以確實知道,自己總有一天可以成為有屋一族,而不用寄望命運之神的眷顧。
 
上次居屋的向隅客也有27萬戶,若以現時每年5,000個單位供應不變,輪候需54年,這當然不合理。政府因而大條道理,要求社會撥出更多土地作住宅發展。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