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小百科】哪一類人士不能申請居屋按揭呢﹖

哪一類人士不能申請居屋按揭呢﹖

購買一手居屋申請按揭的確是非常寛鬆,不過有一類人士一定不能申請居屋按揭,就是破產中及債務重組中的人士,就算只餘數個月就會過破產期或還清債務,甚至剛剛過了破產期或剛還清債務,只要法庭未頒佈解除令,銀行都不會接受這類人士申請按揭,至於申請解除令需時多久呢﹖在一般情況下,若果破產個案較簡單,而破產者申報的資料非常清晰無誤,則整個破產個案理應在兩至三個月內便完成審核並交高院頒令解除。

若然真的未頒佈解除令而又需要在短期內選購居屋,可以怎麼辦呢﹖筆者建議可以選購成交期較長的居屋單位,例如﹕上一期的裕泰苑成交期在2020年,期望能在成交期前取得法庭的解除令,便可以申請按揭﹔另外亦可以考慮改為另一位家庭成員作為戶主,我們曾有個案為綠表資格人士,他帶同居屋揀樓信到房署申請更改戶主,只需幾天已成功辦理,不過要留意房署對於公屋更改戶主的處理是非常嚴謹,一般需要重新做入息及資產審查,過程需時較長,現時只時對準綠表居屋買家才會有較寛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