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樓評】黃詠欣:申請未補價公居屋按揭有準則

有傳聞指政府對未補價居屋及公屋的擔保期,是由首次發售起計的25年,而銀行要以25年扣減居屋首次發售日期才得出供款年期。即假設居屋樓價為480萬港元,及首次發售日期是1996年4月(即22年樓齡)。如按上述計法,供款期只有3年。

其實大家不用擔心,現時大部分銀行對高樓齡居屋都有較彈性處理。筆者曾向數間銀行作出查詢,得出以下數間銀行對上述高樓齡居屋的計法。

有銀行會以30年減首次買入年期,即供款期為8年,在這8年的供款期內,借款人要將貸款額降到樓價的60%以內(480萬 x 60%=288萬)。

為了達至這個目標有兩個方法:其一,是減少按揭成數,即最高做80%按揭,供款期為25年,當供款8年後,屆時貸款額約為285萬元。

其二,若果沒有足夠首期,可以考慮減少供款期,即最高做90%按揭,供款期改為20年,當供款8年後,屆時貸款額約為283萬元,兩者都能符合銀行要求。

若想延長供款年期及少付首期,有銀行亦可做到,以上述例子計算最高做88%按揭,供款期為25年,不過供款不能多於個人入息的70%,否則就要加咨詢人。

亦有銀行不是用30年減而用40年減,若以上述例子計算,供款年期就不能做足25年了,供款年期最長為18年(40–22年樓齡),不過可以敍做90%按揭,但是要注意要以家庭總入息計算壓力測試。

每間銀行對於高樓齡居屋按揭的處理都有所不同,所以準買家不妨多向幾間銀行或專業人士作查詢,以揀選出最合符自己條件的方案。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