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討論空置稅 議員建議向非港人持二手樓徵稅

運輸及房屋局今日(1日)於立法會宣讀有關額外差餉(俗稱空置稅)的建議,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提出動議,為遏制海外熱錢流入,以及打擊非港人炒賣令樓價上升及空置,建議同時向非港人持有的二手樓徵稅,有關動議在14票贊成、7票反對下獲通過。

至於議員范國威亦因應空置單位上升,動議由物業入伙12個月後徵稅,縮減至6個月,惟在11票反對下遭否決。

多名議員於會議作出提問,問及發展商將樓盤作員工宿舍用途,向相關員工收取市值租金,但另方面提供津貼或加薪,單位是否受到措施規管。

運房局局長陳帆回應指,單位獲發入伙紙一年內,以市值租金或以上租出單位超過六個月就可豁免。對於津貼等問題,僅表示為公司內部安排。他重申,開徵空置稅目的不是壓抑樓價,政府無意與發展商對敵,而是希望供應盡快推出。對於發展商在申報單位使用狀況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一經定罪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部分立法會議會認為力道不足,並舉例公屋戶漏報資產最高也要罰5萬元,監禁6個月,居屋戶更要罰50萬元及入獄1年,相對地空置稅罰則比例不平衡,罰款金額阻嚇性不大。

運輸及房屋局截至2018年12月底資料顯示,已落成但未售出單位有約9,000伙,其中有3,000伙於去年內落成。不過,有議員問及這些現樓貨尾的面積大小分布,而局方並沒有作出分類,陳帆表示會開始進行調查,但承認當中包括發展商用作出租的服務式住宅。

另有議員指出,過去幾季已落成的空置單位一直維持9,000伙,反映這些單位有流轉而非囤積。陳帆同意有流轉,強調空置稅目的是想發展商盡快推出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