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糖多少才算合理

新一份的《財政預算》剛出爐,議員的初步反應是對政府減少派糖略有微言。但不滿的情緒並不太激烈,原因是去年下半年的經濟環境的確已急劇轉差,導致政府的盈餘大幅減少。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縮小派糖的規模,是合理不過的。
 
現實是,2018年上半年,香港的經濟增長仍有4.1%;但至下半年,只剩下2.1%,差不多少了一半。如果單看第四季,更只有1.3%,屬於2016年第一季以來最低。在這種情況下,難怪企業對前景的信心轉弱。
 
不過,香港的就業市場仍十分理想,失業率只有2.8%,是20年來的最低水平。市民的工資仍有一定增長,所以一般小市民尚未完全感到經濟環境正在轉差,以致對政府繼續派糖有一定的期望。加上各政黨為了爭取選票,無不積極向政府施壓,要求政府不要減甜。這種情況已逐漸令市民養成無糖不歡的習慣,長此下去,會對政府一向奉行的保守理財方式造成破壞。
 
此之所以,我認為政府應在派糖的方式上制定一套明確的守則,以免民間有太多不切實際的期望。譬如:財政儲備要積累到甚麼水平才會派糖?盈餘要達到甚麼水平,才可以派發哪類性質的糖?只有在訂定了這類規矩之後,政客才知道要適可而止;否則,他們就會互相比試,看誰更能為民請命。那香港的財政儲備就終有花光的一日,從此陷入財赤危機。
 
2017年的財政盈餘有1489億港元,2018年跌到只有587億港元,少了六成有多,但政府派糖的分量,雖有減少卻沒有按比例同步縮小;而大部份政黨對此仍感不滿。可見在沒有準則的情況下,民間總會期望政府派多一些,而不會自覺地安守本分,因為民間連甚麼叫做本分也不知道。
 
我的建議是:(i)只有在財政儲備已超過六個月財政開支的時候,政府才可考慮派糖;否則就應把盈餘撥作儲備,以積榖防饑。(ii)只有當財政盈餘達全年開支的5%或以上的時候,才考慮派糖,否則金額太少,不值得花行政費去派糖。(iii)在有足夠的財政儲備,又有大量盈餘的情況下,除了考慮派糖外,還應該考慮退稅,減稅,及全民按人頭發放現金。派糖應優先派給有困難及有需要的人,其次是要退稅給為盈餘作出了貢獻的納稅人,再其次才惠及全港所有身分證有三粒星的市民。
 
我認為,財政儲備並沒有必要無上限地增加上去。能儲夠兩年的預算開支已足夠有餘。所以我贊成在儲夠兩年的開支後,就可以按盈餘的多寡來與民共享。其分配方式如下:(i)盈餘只及開支的5%或以下的話,就全部拿來派糖給有困難有需要的人。(ii)超過5%開支而未及10%開支的盈餘,就可以用來退稅給對盈餘有貢獻的人。(iii)超過10%開支以上的盈餘,就可以按人頭平分給所有身分證有三粒星的香港市民。
 
有了這樣的規矩之後,財爺就不用每年都為如何分配盈餘而煩惱;而民間亦不會有不切實際的期望;只是政客會少了炒作的空間。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