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珍葵涌項目高限 擬維持主水平基準以上120米

同珍集團早前就葵涌昌榮路1至7號地皮,受到城規會於2012年設立高度限制而影響發展,集團其後多年3度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圖推翻該會決定,3案一併審理並在今年6月獲高院裁定勝訴。

城規會重新檢視葵涌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於明天(14日)進行審議。不過,規劃署依然認為所設立的主水平基準以上120米高限,可避免因建築物過高而對整體地勢構成的不良影響,亦有助保持階梯式的完整性。而且相關高限不會妨礙發展,仍可體現大綱圖允許的6.36倍地積比率,故建議維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