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別人的支持為鐵票 自己卻喜歡搞配票

鐵票是指某些支持某股政治勢力的選民,他們的投票意向早已鐵定,不會受競選期間候選人的表現所影響,亦不會受民調的結果或身邊其他人的意見所左右。這類選民忠誠於某種政治理念,當他們確認某個政黨與他們的理念最為一致時,他們會在不同的選舉中,都支持這個政黨的候選人,而不理會這個候選人的實際表現。
 
本來,任何政治團體都應該以鐵票多為榮,因為鐵票愈多,代表實力愈強。如果一個政黨擁有的鐵票常可以超過投票選民的一半,那這個政黨就可以必勝無疑。因此,政黨的日常工作就是要設法增加鐵票,把遊離票也變成鐵票。
 
香港的情況很特別,鐵票已變成了一個貶詞。泛民就經常指建制派的票為鐵票。意思是嘲諷建制派的選民是一批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他們只曉得按所屬組織的上級指示投票,不曉得按自己的分析、判斷去作取捨。這樣的票內裏缺乏個人的自由意志,有違民主選舉的基本原則。按泛民的說法,應該把鐵票剔除再算才合理。他們這樣說的目的,是指建制派根本沒有獲得真正有自由意志的香港人的支持,即使勝出,亦不配在議會裏有支配權。所以,泛民即使在競選中輸了,仍是最能代表民意的香港政治力量。
 
如果泛民真是以為別人的得票是沒有意志含量的鐵票,並滿足於阿Q式的精神勝利的話,泛民以後都難有進步。凡在香港實際參與過投票的人都知道,選民投票的時候是不會受任何外力所干預的,他投誰的票根本沒有人知道,他隸屬的組織無從追究,怎可以說在這種環境下投的票不代表個人的自由意志!明明是支持建制的票由四成上升至五成,卻不好好檢討,仍繼續以別人的都是鐵票作失敗的藉口,這樣下去,泛民的選情只會每況愈下!
 
其實,泛民何嘗不是當自己支持者的票為早已屬於自己政團的鐵票。否則他們怎有權隨便進行配票,要求家庭成員在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時,分別投票給三兩個泛民最想勝出的候選人,而不是各自按自己的個人選擇去投票。這一樣是要求個人為政黨的傾向而投票,一樣有違民主原則。
 
如果按個人自由主義的原則,泛民在選舉前搞初選也不應該。因為初選只由圍內少數人參與,卻要全體港人接受少數人篩選出來的候選人。這與中共設計的提名委員會的做法有甚麼分別?泛民為甚麼不肯接受香港人各自選擇的結果,而企圖更有效地透過配票去操控選舉結果。
 
由此可見,泛民的高層,一樣視自己的支持者手上的票為鐵票。他們支持的是泛民,而不一定會計較泛民究竟派哪個候選人參選。只要是泛民推舉的,不管是誰,泛民的支持者都會投他一票。
 
現實是:香港社會已愈來愈兩極化,普通人只能在泛民與建制之間作選擇。走中間路線的獨立候選人,連1%的選票也拿不到,投票給他們等同讓自己的票失去左右大局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選民為了彰顯自己存在的意義,多會自覺成為鐵票。泛民做得難看,是因為缺乏自知之明,忘記了自己也視支持者的票為可以隨便支配的鐵票。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