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下一代置業的後遺症

近期樓價略有回落,一班年齡與我差不多的朋友又再熱論,要不要趁機為子女置業。
 
我個人是不贊成父母太早就為子女解決這個人生中每人都得面對的問題的。因為對一般人而言,工作的動力大都不是源自偉大理想,而是源於生活所迫。而在香港,所謂生活所迫,其中最大的壓力就是來自如何解決居住問題。當居住問題也可以透過父母的資助而獲得解決後,那工作的動力亦會相對減少。
 
我認識一個朋友,他的兒子在他未為他買樓前,兒子是很積極尋求在職場有所表現的,並每月克勤克儉地生活,希望可以儲首期買樓。然而,香港的樓價實在升得太快,兒子儲錢的速度長期比不上樓價的升幅,令兒子有點沮喪。朋友於是接受了老婆的意見,用自己的積蓄為兒子買了一個單位。他雖然沒有一次過為兒子付清了所有樓價,但亦付了超過一半樓價,令供樓的負擔比交租還要低。
 
由於兒子尚未結婚,所以沒有搬去新居住,而是把這個新買的單位拿來出租,收到的租金用來供樓後,還有幾千塊剩。現在兒子既不用再儲錢做首期,每月還額外多了幾千元收入,生活質素當然大大改善。父母心裡亦安樂了很多。
 
我不知道這件事有沒有影響朋友的兒子在工作上的積極性,但工作的壓力肯定會比之前少。朋友只有一個孩子,而朋友自住的居所亦是自置的,且早已供完,屬於全資產。朋友的兒子不難預期,父母很有可能會把這房子傳給自己;將來一個單位自住,一個單位出租,租金用來作生活費,人生好像很有著落。
 
我相信,這樣的父母香港還有不少。我認識一個高級公務員,他退休後很快又出來找工作,我問他為甚麼不先四處遊玩一下。他說,他有四個兒子,估計他們自己未必買得起樓,所以他仍得努力工作,為每個兒子都買一個自住單位。
 
有時我心裡想,為甚麼買樓這樣的事情,不是兒子自己去想辦法,而要父母去為他們緊張呢?我們年輕時所受的教育是「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而且還要注意「色難」問題呢?真是世界變了。
 
我們這一代,可謂是生於憂患,若不發奮圖強,很快就會受到後果懲罰,生活堪虞,所以比較吃得苦,且有長遠打算。只是我們為我們的子女也打算得太好了,結果可能是,他們都可以生於安樂,卻要死於憂患。這種情況即使不在第二代出現,第三代亦難逃宿命。此之所以,我不贊成父母太早為子女置業,即使想在首期予以一部分資助,亦應要子女負責任供樓。這才算助子女買樓,而不是替子女買樓。
 
我相信,香港的樓價之所以會升得這麼高,與香港的父母樂於替子女買樓也有一定的關係。因為如果父母都沒有這樣做的話,樓價就得更多地反映子女的購買力。但現在樓價所反映的卻不單是子女的購買力,還反映父母的購買力,包括他們多年來的積累,用兩代人的購買力去支持樓價,香港的樓價焉能不高?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