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歡迎代理業界作出能提高守法循規的工作

對於代理推銷樓盤時出現「假盤」,地產代理銷售監管局回應指,對個別地產代公司發表的數據或其市場推銷手法,該局作為規管機構不宜評論,但歡迎業界作出能提高守法循規的工作。

有關地產代理發出虛假廣告問題,該局引用《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代理在發出住宅物業廣告之前,須取得賣方的書面同意;在有關的物業不再可供出售或出租、或在有關代理協議終止後,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將所有廣告移去;同時不得安排、或准許以有別於客戶所指示的價格、租金或條款宣傳該住宅物業。

倘若代理被證實違反相關規定,會被該局紀律處分,包括訓誡、譴責、罰款、在牌照上附加條件、暫時吊銷牌照及撤銷牌照。

地監局亦稱,2018年上半年巡查地產代理商舖907次,以及抽查網上物業廣告339次。有關發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的廣告、或在有關物業不再可供出售或購買或租賃後,沒有移除該物業廣告的投訴個案有6宗,而經巡查發現個案亦有1宗,該局會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增強巡查人手和次數,就不同規例及指引作抽查及教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