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收緊轉讓限制 首兩年原價白居二出售

新居屋將收緊轉讓限制,據了解,首兩年只能以原價售予白居二買家,增加白表人士置業機會。第3至5年則按原有機制,免補價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5年後可以補價後在自由市場出售,或免補價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於7月17日開會討論。

政府推出新房屋政策,建議修改資助出售房屋定價機制,與市價脫鈎,令居屋售價由現時的市值7折降至52折,同時要收緊轉讓限制。資助房屋小組早前開會,初步計劃今期居屋10月重新接受申請,現有申請則仍然有效,預計11月攪珠,明年2月揀樓。

房委會為增加居屋流通性,由1999年6月1日起,所有居屋/私人參建居屋的單位,住滿2年後便可投入居屋第二市場。至第3至5年內,其業主必須先繳付補價予房委會,然後才可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業主亦可選擇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而毋須繳付補價。5年屆滿後,居屋業主除可將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而毋須繳付補價外,也可先繳付補價,然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