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供應 公私各有角色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以公私營合作的方式,發展現時地產商手上約1,000公頃的農地。這本是極合理的考慮,只是香港社會近年仇商情緒強烈,一聽到要讓商界參與,就擔心會出現官商勾結,官員乘機向地產商輸送利益,以致市民的需要反而得不到應有的照顧。
 
這類輸送利益的事情過去雖偶有發生,但基本上並非主流,香港公務員系統的廉潔是遠超國際一般水平的,我們不應以偏概全,不容地產商在房屋供應上扮演角色,若是香港甚麼都由政府來包辦,香港將變成社會主義,能達到的只有公平,卻缺乏多樣性的選擇。這並非香港人嚮往的生活方式。
 
現實是香港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樓宇是私人發展商興建的。而私人發展商過去的表現都不比房委會差,工程進度快,質素要求高;不似房委會,又短樁,又工程延誤。如果不讓私人地產商在未來的房屋供應上扮演角色,香港的房屋供應能力起碼會減少一半。
 
由此可見,那些堅決要排斥地產商參與的人,是完全不了解香港的實際情況,兼且對市民在住屋上的急切需要毫無關懷。他們為了自己的那套政治理念,置港人的利益於不顧。如果他們真是為港人著想的,就應該設法完善公私營合作的機制,讓市民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而不是一概不准商界參與。這在香港根本是做不到的,因為即使是房委會興建的公屋,其實也是由私人的承建商負責興建的。
 
私人地產商之所以能夠賺到錢,除了靠財雄勢大之外,亦得有眼光與謀略。以收購農地為例,他們的眼光是比城規會還要超前的。他們不會甚麼農地都買,而是專買那些有機會改劃作發展用地的農地。他們會考慮土地所在的位置,附近是否已有基建設施方便連接,香港有多少人願意搬過來生活,以及他們可以負擔得甚麼水平的樓價。他們的考慮有時比城規會還要周到。
 
因此,他們手上的農地,應是目前最有潛質用作市區發展的土地。我們不應為了害怕地產商會因此有得益,而不去好好利用這些土地。現實是我們日常每買一件商品,每享用一項服務,都會有商界在賺錢。這是在資本主義社會生活永遠避不開的。
 
其實,要利用地產商手上的「靚地」,根本不一定要搞甚麼公私營合作,公私各司其職便是。政府只需如常地做好以下的工作:
 
(i)按社會發展的需要重新規劃這些土地的用途;
 
(ii)為這些新用途提供所需的基本建設;
 
(iii)與有意在土地上興建樓宇的地產商協調土地批租條件;
 
(iv)按合理市值要地產商補地價。之後的具體建設就可以由地產商獨力進行,無需政府參與。這只是各司其職,沒需要有甚麼公私營合作。
 
在整個發展過程中,政府負責定調,地產商只能跟着去做,做完後,還要交有關部門檢查,政府認為符合原定要求,才會發入伙紙、滿意紙。
 
這種做法與香港一貫以來的做法沒有分別。真不明白為甚麼把它稱做公私營合作,反招來官商勾結的批評。
 
整項工作的關鍵,是盡快敦促城規會修正這些土地的用途,以及敦促地產商盡快補地價及開工發展。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