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把公屋轉為綠置居

本屆政府把綠置居恆常化,以讓持有綠表的人(即現時在公屋居住的人),可以有機會購買資助性房屋。然而,由於上任政府並沒有這方面的安排,現時根本沒有正在興建中的綠置居。若果要靠新批的土地去興建綠置居,那綠置居可能要幾年後才有機會出現,恆常化就會成為空話。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有意把火炭逾4,000個公屋單位轉為綠置居出售。
 
火炭的公屋已在興建中,估計要在2019年入伙,相信有關的建築設計已不易作大的改動,包括單位面積與戶型間隔。這意味着綠置居的設計其實與公屋並沒有太大的分別,否則又怎可能話轉就轉?
 
在很多人心目中,綠置居應該比公屋高一個檔次,否則又怎值得拿自己荷包裡的錢去購買?購買綠置居,除非一次過付款,不然不但每月供樓的錢貴過公屋的租金,而且還得交差餉、地稅、與管理費。因此,購買綠置居後,住戶每月的開支一定大過住在公屋,如果住的都是同一類樓宇,那又為何要去付出額外的代價呢?
 
由此可見,買綠置居的人,根本不是純為了住,而是為了賺取樓宇的升值。我不反對政府協助市民置業,以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但若果從社會需要的迫切性而言,這種分享升值的需要高不過解決居住的民生需要。政府沒有理由,要迫切性需要高的向迫切性低的讓步。
 
政府的解釋是,綠表申請者買得綠置居後,得把原來居住的公屋交回房委會,房委會就可以把這些公屋配給輪候冊上面的人,對輪候公屋的人影響不大。然而,買了綠置居的人入伙前要裝修,把公屋交回給房委會之後,房委會亦得修葺一下才可以分配給輪候冊上的公屋申請者。如果不把公屋轉成綠置居,那公屋一落成,就可以交付給輪候者使用,在時間上起碼可以快三個月至半年。時間雖然不算長,但對於那些要在劏房捱貴租的人來說,他們怎會不介意?
 
現實是:有條件買綠置居的人,本身經濟條件不會太差,在社會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房委會是否應該考慮向其中條件較好的一批收回公屋單位,供輪候人士入住。這樣,才有助縮短輪候時間。
 
不難明白,現時住在公屋的富戶一定不會贊成這種做法。因為一旦要遷出公屋,就享受不到政府的資助,每月的住屋開支一定倍增。然而,現時申請公屋的宗數已靠近30萬個,即使不計那些非長者的一人申請,也有近15萬宗,平均輪候時間要4.6年。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沒有理由還要推出專門優待富戶的政策——綠置居。
 
政府的當務之急,是要盡快增加公屋供應,以縮短輪候時間。在土地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縮小公屋的單位面積已是不可逃避的選擇。但如果在設計公屋的時候,還得考慮是否同時適應拿來作綠置居,那單位面積就不會太小,以免失去對富戶的吸引力。這些都不符合眼前要增加戶數的需要。此之所以,我一向都不贊成建太多的綠置居。政府若是有資源的話,應先建公屋,其次才是居屋與私樓。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