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學校.誰責任更大?

每逢學生在學校出了事故,自殺也好,被欺凌也好,社會輿論大都會向學校問責,而不是向家長問責。這合理嗎?
 
當然合理。家長把子女的教育交託給學校,學校當然有責任。學校拿了社會這麼多的資源;校長老師每月拿的工資,都是納稅人的錢,他們當然要向納稅人負責。再者,向家長問責,只能解決個別問題;向學校問責,才能解決機制上的問題,令更多的人都能受惠。此之所以,輿論多會把矛頭指向學校,尤其是學校所代表的教育制度。
 
不過,平心而論,現時的教育制度予學生的壓力已比我讀書的年代小。小學會考沒有了,中學會考亦與大學入學試合併了,而且很多學校都不再以考試成績的名次來排位分班,學生的壓力理應可減少。只是今天的家長比過往的更加「望子成龍」。為了增加子女將來進入名大學的機會,很多家長都急不及待地為學生安排各式各樣的課外學習。學了鋼琴仍不夠,還要學第二樂器。學了游泳仍不夠,還要學跆拳道。學了演講仍不夠,還要學寫作。學了普通話仍不夠,還要學法文。這樣一來,學生就沒有太多的時間,可以用來應付學校的正常功課。
 
我們那個年代,父母工作忙,兄弟姊妹又多,家長沒有時間一一關顧,來自父母的直接壓力一般都不會太大。但我們眼見父母這麼辛勞,明白只有透過讀好書才能改變命運。有時,眼見兄姊已輟學出社會工作,自己還在讀書,成了家庭的負累,心中怎會沒有壓力?
 
這種來自環境的壓力,是經過自省而自發產生的。它可以成為發奮圖強的動力,而不會帶來精神上的抑鬱,更不會令人自暴自棄。因此,我以為現今的學生之所以會有精神問題,關鍵是缺乏明確的學習需求。他們只覺得學校和家長在向他們施壓,要他們做一些他們自己不想做的事情。當發覺自己無法逃避的時候,就覺無奈,無助,沒有人理解,逐漸陷入抑鬱狀態,甚至會想一死了之。
 
要解決這個問題,學校有時會埋怨家長不配合;家長則會埋怨教育制度有缺失,或埋怨學校沒有負起端正學生學習態度的責任。我不是說學校沒有責任,但要改變教育制度並不容易,學校亦沒有條件照顧好每一個學生,尤其是某些情況比較特殊的學生。因此,作為關心子女成長的家長,與其把責任完全交給學校,不如自己多花些心思,設法令子女明白,為何讀好書是這麼重要,那學生才會從被迫學習變成自發學習。
 
家長與子女的關係是血緣關係,是一生一世的。而學生卻只是學校的「過客」。一個人亦甚少在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都讀同一間學校;班主任更是年年都有機會換。學生與老師對學生的了解,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比不上家長對子女的了解。
 
因此,要調校學生的學習態度,不能單靠學校,家長的配合更是不可或缺。這類教育工作,由與受者關係密切,對受者了解較深,並且與受者經常有接觸的人來進行,效果一定更好。家長為了自己子女的成長,對此可謂責無旁貸。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