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可對某些言論設限嗎?

近年,香港有這樣的一批人,他們把言論自由放在一個壓倒一切的高度,認為一個人如果只是說說,沒有甚麼行動的話,那就說甚麼都沒有問題,否則就是以言入罪,打擊言論自由。
 
我是一個崇尚個人自由的人,當然明白保護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但我亦十分明白,言論自由不是絕對的,人類社會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對言論自由作了某些限制,不尊重這些限制,就會受到社會的懲處,犯禁的人甚至會不被容許留在社會裏生活。
 
接觸過人類學的人會知道,人類學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就是研究伴隨人類社會一起出現的圖騰與禁忌。沒有一個社會,不論是來自哪個民族,哪個地區,在開始的時候是沒有圖騰與禁忌的,可見其功能存在的必要性。
 
圖騰是一種標誌,透過對圖騰的認同與崇拜,社會的成員才能產生凝聚力,建立超越個人的集體力量。霍布斯所說的「利維坦」就是這樣組織起來的。崇拜圖騰,是簽署社會契約的變種儀式。至今,一個人要入籍一個國家,仍得在國旗(圖騰的變種)前,進行接受憲法的宣誓儀式。
 
圖騰作為一個氏族的身份認同的標誌,在當時是有絕對權威的。圖騰的標誌若是受到玷污,會被視作為整個氏族帶來厄運。所以每一個成員都得誓死保護。侮辱圖騰常被族群視作最大的禁忌。
 
在氏族中,除了嚴禁冒犯族群的標誌外,另一項重要的禁忌,就是不得做出有損氏族快速繁衍的行為,譬如亂倫與同性戀等;違者可能惹來殺身之禍。這些做法,現在看來,雖然有點野蠻,但若果當時沒有設立這樣的禁忌,這些氏族可沒法延續至今天。
 
為了令社會的成員能夠自覺地遵守這些禁忌,很多宗教都會藉宣揚正念以遏抑邪念;天主教更至今仍要求信徒定時進行懺悔,希望透過自我檢討,去遏抑一些對社會整體不利的思想,不讓他們有機會滋長。
 
由此可見,在一個社會裡,並非所有的思想與言論都可以百無禁忌地進行。任由這種情況發生的話,人類的社會就無以為立。按佛洛伊德的說法,人類的文明是建立在遏抑之上。馬爾庫斯則認為,傳統留下來的遏抑有些已經過時,甚至過分,應該可以解放;但他也沒有說,所有這些禁忌都可以完全不要。
 
我是一個傾向開放的人,所以也贊成盡量廢除不必要的禁忌。然而,這可不是一件個人可以自己取捨的事情。因為它是一份社會契約,要社會上絕大多數人都認同,才可以有所改變。
 
要香港獨立,不要說內地的13億人多數不同意,本地的支持者也為數不多。如果縱容港獨的思潮在香港肆無忌憚地滋長,最終必然會引發中港之間的衝突,事態可以發展得十分嚴重,拖累整個社會都得為此而付出代價。
 
為了避免少數少不更事的年輕人輕率地傷害了社會的整體利益,同時又傷害了自己。社會上的成年人有責任把港獨的問題與年輕人講清講楚;而不是以言論自由為名,放縱他們走上害人害己的不歸路。
(轉載自am730C觀點2017年9月19日)